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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May 2017

台灣法院裁定禁止同性婚姻違憲

台灣最高法院說,議會將有兩年時間以改正,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或同性關係將被允許註冊。

台灣最高法院於本星期三裁定,認為禁止同性婚姻違憲,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將同性結合合法化的地區。

該國的司法院裁決,如果議會在兩年內沒有為同婚立法,同性婚姻會就會自動被允許。

這項裁決沒有規定議會是否應修改現行民法中關於婚姻的條款,將同性婚姻納入其中,還是將制定專門針對同性伴侶的新法例。

法庭裁決現行的相關婚姻的法律「違反了人民的婚姻自由以及人民的平等權利」。

法院還稱:「性取向是一種不可改變的特徵,可以抵抗變革。」

「此外,兩人同性婚姻的自由,一旦得到法律承認,加上異性婚姻制度,將構成一個穩定社會的集體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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