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Jul 2017

中国男子“被精神病”案胜诉

法院认定精神病院侵犯其人身自由权,判决院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人民币。

2015年10月,因与妻子婚后感情不和,38岁的河南男子余虎(化名)在签署离婚协议的当天,被妻子及亲属强行送入河南省驻马店市精神病院。

据美联社6月26日的报道,驻马店法院判决市精神病院在当地报纸上公开道歉,并向余虎赔偿了5000元(735美元)的赔偿金。

法庭文件资料显示,他的妻子和亲戚将其于2015年强行送入该机构,并被诊断患有“性偏好障碍以及焦虑障碍”。他被迫服药,接受注射治疗,19天后才能正常行走。 

判决书并未提及“同性恋”,而是认定医院“侵犯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原告余虎(化名)一方对此判决表示满意,至少判决结果和医院道歉可以让更多人知道“同性恋不是病”。

2014年,同性恋权利活动家彭燕辉在北京进入私人治疗诊所,调查广告中的电击治疗。

他后来起诉医院治疗了他所遭受的痛苦,2014年北京海淀法院判决其胜诉,还把“同性恋不是一种疾病”写进判决书,并且赔偿3500人民币。 该服务的广告随即被命令从互联网上删除。

彭燕辉表示,这次余虎一案的判决没有提到“同性恋”,有些遗憾。一是因为这个话题目前在国内还比较敏感,二是因为国内没有涉及同性恋的相关法律,无法作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