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Jun 2007

澳洲首對同志獲准領養孩童

澳洲柏斯一對男同志伴侶在新修訂的領養法令下,獲准領養一名陌生人的孩子。這對同志相信是澳洲第一對成功 領養孩童的同志伴侶;當地政府稱之為「史無前例」。

澳洲西部柏斯市一對同志伴侶,合法領養了一名孩童,成為澳洲首例。

有關當局並未公布這對伴侶或受領養孩童的身份,不過受領養者相信是位男童。

澳洲媒體6月14日報道,領養程序是由西澳地方政府處理安排的;這是繼2002年有關當局修改了領養法令後的首例。兒童保護、棲處與關懷服務部(Department of Child Protection’s Accommodation and Care Services)代主任大衛·維卡里(David Vicary)說,修改後的法令允許 同性伴侶領養孩童。

在澳洲八個允許 同性伴侶與異性夫婦一樣享有領養孩童權利的州與地區中,包括了西澳與澳洲首都地區;以個人身份領養孩童,則無論同性戀或異性戀者,在澳洲全國都享有相關權利。

維卡里說:「領養人和受領養者都在西澳,受領養者的親生父母完全參與整個選擇領養者的過程。」

西澳總檢察長吉姆·麥金提(Jim McGinty)說,雖然有人會覺得讓同志伴侶領養小孩的決定有點危險,但大家最終還是以小孩的利益為優先考量。

他在文告中說:「這是首次有母親將嬰兒的撫養權完全放棄、並願意交給一個與她一點關係也沒有的陌生人,這也是首次有同志伴侶申請領養兒童,並被視為能夠給予這個孩子最適當的關懷和愛護的領養者。」

「說到領養,大家所考慮的唯一重點,向來就是孩子的利益。只要受領養的小孩能夠在充滿愛和關懷的環境中成長,我想他也不能多要求些什麽。」

有關領養事件引起了教會組織和西澳政府一些部門的強烈反對;一般相信,這也將令澳洲總理霍華德(John Howard)忿怒不已。霍華德政府剛在去年通過禁止同性婚姻聯邦法令。

維多利亞州法律改革委員會(Victorian Law Reform Commission)日前提出批准同性伴侶領養兒童、以及讓女同志能夠完全接受試管受精術(IVF treatment),而受孕女同志及其伴侶應被法律認可為出生嬰兒的合法雙親等建議。對此霍華德說,他反對同志領養孩童。他認為,對幼童而言,有父有母是最理想的狀態,因為那將「給予幼童的人生最好的機會」。

澳洲國會在6月18日,以51對4票推翻了允許 同性伴侶領養孩子,和允許 同性伴侶或單身人士接受試管受精術的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