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Oct 2009

澳洲人权的历史性时刻:同志伴侣的完全法律保障

澳洲人权史上的新页,让同志伴侣在退休金 / 养老金丶社会安全丶应得权利(比方说养育小孩津贴)等等等超过一百项法条上的不平等一并移除,与异性恋同居伴侣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我期待看到台湾同志能让人了解,不是所有同志都醉生梦死搞性爱派对得爱滋,过着没有明天的生活。

一年多前的澳洲大选让矢志改革的劳工党上了台,现任总理 Kevin Rudd 在竞选当时也做出了确保社会各阶层(包含同志伴侣)都能享受平等权利的承诺。一年多后的今年,澳洲国会通过了史上最激进的人权改革方案,让同志伴侣以及小孩在社会经济更层面所面临的不平等完全消弭无踪迹。这是澳洲同志运动最值得纪念的一天,也是同志伴侣的大胜利。

任何的人权活动都有很相近的发展过程,主要的目的也是让遭遇不平等的族群在现代社会里获得法律上的保障。种族运动是如此,女权运动也是如此,同志运动也不例外。

人权运动的发展当然要有社会各层面杰出人士的努力发声,让影响力能见度提高,才有可能引起注意,造成议题,形成讨论。澳洲人权史上的新页,让同志伴侣在退休金 / 养老金丶社会安全丶应得权利(比方说养育小孩津贴)等等等超过一百项法条上的不平等一并移除,与异性恋同居伴侣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

需要说明的是,在澳洲同居的伴侣,所享受的权利义务与结婚的伴侣相同,这是亚洲国家比较难想像的。人权较为先进的国家,同居与结婚理当享有一样的权利。只要是一起生活,那在法律前的保障是没有分别的。所以就算不结婚就分手的话,财产当然也是对分。

澳洲同志运动当然不会就此停止。事实上澳洲同志虽然现在有了法律的保障,但还没有结婚的选择,这也是下一步的目标。虽然我个人觉得有离婚这件事那又何必谈结婚。结婚这仪式,说到底就是承诺一生的合约。假如合约是可以毁约的,那又何必多此一举?(不过反驳者应该可以用:「既然知道你总是要上大号的,那你又何必穿裤子」这样的理论来为自己的决定争取道理。)

对于澳洲伴侣而言,不必结婚在法律上也可享受一样的权利,结不结婚的差别不大。不过,想结婚的人的确也该拥有选择的权利,就好像不喜欢海鲜的人点菜还是可以选择龙虾一样,没道理服务生知道你不喜欢海鲜就自动把龙虾从菜单上拿掉。不过,说到结婚很多人就好像疯了一般地,以为这就是通往幸福人生的直达列车,我不以为这是健康的心态。两个人要在一起生活,不必结婚这件事来证明,并不是结了婚就可以得到为了洗碗丶洗衣丶选家具丶扫厕所这些生活上柴米油盐的琐碎小事争吵的豁免权。两人世界的幸福,来自于匹此相知相惜相爱的满足,这是自由心证的境界,不会因为 Tiffany 的六爪戒而有所差别。但话说回来每个人对幸福定义不尽相同,也许 Vera Wang 那一辈子只穿一次的婚纱,让你在结婚典礼上受到众人艳羡的眼光注目就是你想要的幸福,那你就该努力去追求。(但说到底,伴侣的生活不是两个人的互动吗?到底跟别人有啥关系啊?)




法律保障只是基本,观念推广需要持久努力

而同志运动就算进行到了连结婚都没问题的阶段,是否就没有继续的意义了呢?我也不这样以为。看看已经有同志婚姻的国家,比方说加拿大丶西班牙丶荷兰等等,是不是同志就可以完全不必承受任何异样的眼光呢?女权运动发展至今,企业界政治界的顶端女性还是占少数,这是不争的事实。有多少女性还是必须承受作家务事是女人天职如此的观念?

种族运动也是。号称种族大熔炉的美国,即使种族歧视是不得了的罪名,总统大选前还是有许多民众可以大辣辣地说出:「美国还没准备好要选个黑人总统」如此的言论。在同志可结婚的国度里,难道在学校里小朋友就不会因为性向而遭到同学的霸凌(bullying)或排挤吗?那在我心中的同志运动要到怎样的境界才算功德圆满呢?我个人以为,必须要发展到当所有人的观念里,一个男孩子被形容成「娘娘腔」,或一个女孩子被形容成「男人婆」时,说这些话的人的心态是好比说着:那男生很高或那女孩很瘦一般地不带任何歧视评断意味时,那同志运动才可以真正告一段落。

人权运动的发展,即使在当代许多国家里,都有对于性别丶种族丶性向丶身体残缺等等的明确法律保障,那不代表实际上身处于这些少数族群的人们就真的完全不会受到不平对待。法律的保障只是基本,观念的推广需要不断地努力来扩散其影响力。人性本劣,许多少数族群里的既得利益者,常可见到倒戈相向丶扯人权运动后腿的例子。套句别人说过的话,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躺着的人,那就没可能有站起来的一天。不过不知道自己是躺着就算了,还喜欢叫床叫得特大声免得没人注意到自己存在的蠢货,也只能让人赞叹世上果真无奇不有。




期待藏身于各行各业的同志顶尖人士发声支援同志运动

台湾不只在同志运动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其他人权活动也是。不过台湾人对不同文化颇为包容的观念(这我想跟佛道教的薰染有些关系),让台湾在亚洲世界里其实最有可能成为人权的先驱典范国。日本这样保守的社会,都能够有个大阪女同志议员来发声,台湾除了娱乐圈,其他领域包含企业界丶政治圈的同志能见度都还太低(几乎不存在),这也跟台湾的教育方向,从来就不鼓励人积极表达自己有很大的关系。

澳洲最大的电信公司 Telstra(有如台湾中华电信),成立了澳洲公司内首见的同志社交俱乐部,澳洲也发表了支持联合国目前的「终止性向歧视」法案。而刚退休的一位澳洲大法官(澳洲法律界最有影响力的七人小组)更是从不掩饰自己的同志身份。整个社会带起了平等的风气,那真正的不平等才有可能被消除殆尽。

台湾目前有亚洲最大的同志游行,当然在规划丶表演丶创意上跟同志运动成熟的国家比起来,还有很多需要补强之处(比方说游行的主题规划,活动的诉求,本年度的目标等等),不过在保守的亚洲社会里能走出来已经让人非常惊喜。藏身于各行各业的同志顶尖人士,若是能毫不保留地发声支援,那对于整个同志运动会是更有力的强心针。

我期待看到那样的一天。我期待看到台湾同志能让人了解,不是所有同志都醉生梦死搞性爱派对得爱滋,过着没有明天的生活。我期待所有人都能了解,一种米养百种 Gay ,同志的生活也有许多可能性,对社会的多元创意发展更有帮助。我期待看到当两个男孩子手牵着手散步街头,路人们会觉得这就好像呼吸一样地自然,没有人会回头多瞧一眼的那一天。


本文原载:雪梨睡魔两三事 - yam天空部落;2009年1月4日
http://blog.yam.com/noelinsydney/article/19072783
【编注:文中小标为为本站编辑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