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Apr 2007

主流社福機構幫得上忙嗎?

數月前的一個晚上,坐在馬路旁的花槽,與一位正在等候愛滋病毒抗體測試結果的會員傾談近兩個小時;第二天收到他的來電說報告呈陰性反應,即沒感染世紀惡疾,立時鬆一口氣。

一位女同志到大學課堂分享自己面見社工的經歷:好不容易將自身感情和性傾向跟社工傾訴,對方竟說自己是基督徒,不認同同性戀行為,要將個案轉交另一位同事跟進。
他主動提出在「彩虹吹水會」中與其他同志朋友分享是次「驚」歷,鼓勵曾經進行不安全性行為者盡早接受測試。

進行愛滋病預防「再教育」的同時,更分享了與男友同居六年的生活,從家人反對到接受的過程。

差不多同一個星期,一位未到廿歲的年青人,被家人發現是同志,沒收門鎖後趕出家門。天寒地冬的晚上,無處容身,「三失」(失學、失業兼失去家庭溫暖)的他,半年內曾經兩度意圖自殺……

社工系還沒畢業的我,與正在修讀輔導課程的女性好友,致電友好外展社工,想要安排他入住青少年危機中心……傾盡我們的友儕網絡,前後與他傾了十次八次,總算「走出幽谷」,如今重返屋企,積極工作,還學人進修呢!

其實,多年來,身邊接觸到不少青少雙失、年長獨居、智障、聽障、抑鬱症、精神病康復和愛滋病患同志,他們都需要面談輔導或關顧探訪服務,奈何同志組織沒人沒錢沒地方。

與一位女同志到大學課堂作分享,她向六十多位社工系一年級學生講述自己面見社工的經歷:好不容易將自身感情和性傾向跟社工傾訴,對方竟說自己是基督徒,不認同同性戀行為,要將個案轉交另一位同事跟進。

她希望學生易地而處,感受一下求助者的感受:接受轉介,代表要鼓起勇氣對另一位社工重頭講一次自己的故事,重新建立專業關係!

台下一位學生說:「這事合情合理合法不過。」

任教的老師說:「社工因應自身的信念(信仰)拒絕接手自己不認同的個案,轉介別人跟進並無不妥;過程中,社工沒有看不起或故意貶低案主就是了,機構和同工本身都可以有自己的服務立場和原則底線,無人可以強迫之。」

我反問:「按照這個說法,社工本身的信念不認同婚前性行為、墮胎、包二奶或離婚,同樣可以將個案轉介別人跟進?我所關心的,除了當事人(被拋來拋去)的感受外,更關心社會上是否有足夠可予轉介同志性小眾個案的機構和可予運用的資源!」

要是上述所提及的一小撮我所接觸到的個案去到主流社福機構時,社工會如何處理?又如何轉介?
任教的老師說:「社工因應自身的信念(信仰)拒絕接手自己不認同的個案,轉介別人跟進並無不妥;過程中,社工沒有看不起或故意貶低案主就是了,機構和同工本身都可以有自己的服務立場和原則底線,無人可以強迫之。」
大家要知道現時香港特區政府的綜合家庭和青少年服務,是以地區去劃分的,即住該區的居民必須尋找該區的服務單位(包括社會福利署和非政府機構)。

若我這個「死基佬」所住的區域是交由那保守原教旨主義反同教會所辦的家庭和青少年服務中心來管轄的話,我就死定了!

因為我將可能被九成以上任職的所謂有同一信仰的社工拒於門外,除非,我幸運地遇上餘下一成不到的沒有同一宗教背景、為人開明或屬「衣櫃」同志社工,我才可獲得幫助。

最近,「香港愛滋病信託基金」舉辦了一次男男性接觸者社群愛滋病預防計劃特別資助簡介會,出席的除了主流愛滋病服務機構外,更包括那些強調基於宗教背景而不會在外展接觸「夜青」、「邊青」,或到學校主持性教育工作坊時,派和講安全套的主流青少年服務機構!

他們似乎對未來兩年分四期撥款合共九百萬元的資助金額很感興趣,想要開辦專為青少年男同志而設的愛滋病預防教育服務。

我們不禁要問:對同/雙性戀者態度不夠友善,對性傾向和愛滋病議題不夠開明,甚至稱得上是恐同、恐性的主流社福機構幫得上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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