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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寫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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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立法委員尤美女提出《民法》親屬編第972、973、980條修正草案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已順利通過程序委員會,比起2006年立法委員蕭美琴提出的「同性婚姻法」草案的立法進程,又往前邁進一大步。我們期待即將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及伴侶權益法制化」公聽會,開啟立法院對於婚姻合法、保障同志家庭權益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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