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Jan 2017

台北核发同性伴侣证

在全台湾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浪潮中,台北市政府开始核发"同性伴侣证"。

台湾立法院于26日初审通过婚姻平权民法修正案,新增"同性婚约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等条文的同时,台北市政府昨天起核发 "同性伴侣证"。民政局统计,首日共有7对同性伴侣申请并发出14张证,同性伴侣可凭此证享有特定福利。新发布的同性伴侣证书申请家庭护理假和签署手术或医疗同意书。

民政局表示,同性伴侣只要年满20岁、单身,且其中一方现设籍于台北市,或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和彰化县等合作县市,皆可在台北市或合作县市申请同性伴侣注记;但"同性伴侣证"仅限在台北市申请注记者才可申领。

新的"同性伴侣证" 与身分证同样大小,功能与注记公文相同,比起原来A4大小的公文,更方便同性伴侣社会互动与证明身分的需求。

去年6月17日起开放同性伴侣到各区户政事务所申请注记,申请注记后将核发公文,同性伴侣可凭此注记公文签署医疗手术同意书或申请家庭照顾假等,

截至目前已经超过272对同性伴侣申请同性伴侣注记公文。

台北继高雄之后发行 "同性伴侣证",其他台湾城市也已经计划跟随推出。

台湾立法院于26日初审通过婚姻平权民法修正案,新增"同性婚约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等条文的同时,台北市政府昨天起核发 "同性伴侣证"。民政局统计,首日共有7对同性伴侣申请并发出14张证,同性伴侣可凭此证享有特定福利。新发布的同性伴侣证书申请家庭护理假和签署手术或医疗同意书。

民政局表示,同性伴侣只要年满20岁、单身,且其中一方现设籍于台北市,或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和彰化县等合作县市,皆可在台北市或合作县市申请同性伴侣注记;但"同性伴侣证"仅限在台北市申请注记者才可申领。

新的"同性伴侣证" 与身分证同样大小,功能与注记公文相同,比起原来A4大小的公文,更方便同性伴侣社会互动与证明身分的需求。

去年6月17日起开放同性伴侣到各区户政事务所申请注记,申请注记后将核发公文,同性伴侣可凭此注记公文签署医疗手术同意书或申请家庭照顾假等,

截至目前已经超过272对同性伴侣申请同性伴侣注记公文。

台北继高雄之后发行 "同性伴侣证",其他台湾城市也已经计划跟随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