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Jun 2005

本周国际同志新闻 2005-6-9

本周消息:台北同运人士对晶晶书库业主售卖男体书刊被判入狱齐声援;教宗本笃16继位以来首次发言评击同性婚姻为「伪婚姻」。

台北晶晶书库业主售卖男体书刊被判入狱,同运人士齐声援

基隆地方法院5月31日为晶晶书库业主赖正哲因售买香港合法男体写真杂志被控妨害风化案下判,徒刑拘役监禁50天,唯可以罚金代替。台湾同运人士纷纷声援。

赖正哲(阿哲)创办和经营的晶晶书库是台北著名的男女同志书刊和影碟商店。2003年晶晶书库入口200多本香港等地发行的男体杂志,被视为猥亵商品,遭基隆海关没收约,并被基隆刑事组查扣,并以妨害风化罪起诉。

而后基隆地检署后来又在晶晶书库店内查扣了大约500份杂志,包括台湾出版的 《His》画报和《兰桂坊》、《雄风》等多种在香港合法发行的同志刊物。

所有成人书刊杂志都经过密封包装,并明显地标上「成人内容」和未满18岁者不得购买的提示文字。

基隆地方法院的这起官司,经过两年缠讼,才得以下判。

同志平权人士和组织,包括性别人权协会、反对假分级制度联盟、同志谘询热线协会、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等单位以及导演蔡明亮等,在3月间举行了「天边一朵云,满天都是鸟」记者会,声援经晶书库,并演出行动剧,嘲讽主管机关两套标准。

6月1日举行的「传承彩虹同志文化,晶晶再出发」记者会上,关心性别与同志议题的团体与学者都到场声援,加上赖正哲最近刚过世的母亲,对於赖正哲从事同志运动、开设晶晶书店等贡献,一路衷心支持,记者会上众人也向赖正哲的母亲致意。

赖正哲在声明中表示,他一定会上诉,这个官司绝对打到底。「毕竟,对我个人而言,这场官司并没有输赢的问题,而是台湾社会的一个指标。」

「如果这个事件能够被判无罪,这就表示台湾社会终於看到了同志的文化和同志的需求,这就表示台湾社会真正的达到了某种开明和平等,不再恐性,不再保守,而能够尊重异己,尊重同志的性和愉悦。」

赖正哲指出,法院觉得是「犯罪证据」的画刊,对於情欲弱势者却是一个重要的、难得的资源。法庭审理期间,动用百多名警员驻守法院,来应对他们只有少数几个人,可见整个社会对於性的恐慌态度。

「大家可能没想过,现在年轻的同志可以轻易上网得到情欲的图像和资讯,但是我不只一次看到劳工阶级、穿著胶鞋(还沾著泥巴)来到店里的同志,默默的、见腆的靠著这些书刊,带给他们一些些有限的慰藉。对这个阶级的需求,这个社会竟然这么吝惜吗?」

同志谘询热线的文宣主任巫绪梁表示,书店的存在提供了劳工阶级、残障人士找寻同伴一个可能性,因为这是一个完全属於同志的空间。

女书店经理卢秀卿也表示,独立书店提供了特定族群一个情感寄托的空间,例如到女书店去的女同志就是如此。
看似开明的社会气氛,对待同志仍是双重标准,男女热烈追求,被视为浪漫,但同性热恋,却被联想成滥交。
同运人士和组织皆认为这个判决是台湾同志平权运动的大倒退,并遣责法庭漠视同志的基本人权。

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学者何春蕤教授也在记者会上说,「在理解上认识同志性爱的文化沈淀和具体操作,在视觉上看见同志性爱的可能和美好,这是同志成长的必备,更是社会成熟的徵兆。」

性别人权团体秘书长王苹就认为,晶晶书库案的败诉其实影响到非常多人的权益,不仅是同志社群,连女性观赏男体、阅读男体杂志的权利都被剥夺。

台大外文系朱伟诚教授认为此案是司法迫害、以及象徵性的惩罚。这也是保守团体的反扑,此案关联的不只是与同志生存权有关,更是整个台湾公民基本权利相关。

他指出,刑法235条是荒谬的规定,从异性恋者眼光来看,同性恋者所有行为都可能被解读为猥亵,司法体系以此审判迫害同志,已压迫同志的公民基本权利。

性学学者许佑生博士提出他翻译三十年前在美国出版的《同志性爱圣经》一书,在加拿大因因书内含有九幅肛交图片被海关没收,后来法官宣判时以「看待同志文化忽略肛交,就犹如出版音乐史略过莫札特一般荒谬」判决他无罪,如今台湾变得比当时还落后。

反假分级制度联盟发言人吴铭轩对於判决感到愤怒、不公平。比较中国大陆和香港贩卖男体写真杂志的情况,号称有人权、进步自由的台湾却不行,吴铭轩因此质疑,「谁能来告诉我台湾没有禁书?」。

台大的张小虹教授就表示,台湾社会目前是一个象徵秩序崩盘的社会,没有人知道什么是进步,并且是一个「精神错乱」、有两套极端标准的社会,一方是极端的保守(对男体写真的不友善)、另一方则又似乎很开放(像对电影《天边一朵云》却可以接受)。

台大城乡研究所的毕恒达教授也说,看似开明的社会气氛,对待同志仍是双重标准,男女热烈追求,被视为浪漫,但同性热恋,却被联想成滥交。

1999年创业的晶晶书库,上周刚乔迁到罗斯福路3段210巷8弄8号1楼新店址,照常营业,并定于6月19日举行开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