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Jun 2005

同志观念调查初稿被香港同运人士猛批

香港民政局即将进行关于公众对同志恋的观念的调查,问卷初稿出炉。同运组织怒斥问卷中询问公众是否认为同性恋是「精神失常」、同性行为是否属於「犯罪行为」。

香港民政事务局这次进行民意调查,是为了了解香港特区民众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和观念,对公众抽样调查。问卷初稿在受同志组织咨询后,被多个组织严批,指问题的设计偏颇。

问卷初稿中,出现像「同性恋是心理失常」和「同性恋应当作罪行」之类的字句,作为引发公众提出意见之用。

上周以中英文公布的民意调查结果,令同运人士和观察家深感不满。受咨询的组织包括少数性倾向论坛(Sexual Minorities Forum),的成员,来自各男女同志团体、平等机会委员会、国际特赦组织、爱滋关怀等,皆认为调查具侮蔑性,而且「缺乏公信力」。

爱滋关怀的义工雷智明就对《南华早报》表示,这简直是开玩笑,连中国都承认(同性恋)没有心理因素,而且同性恋在香港已经不是违法的。「难道政府打算推翻1991年同性性行为合法化的法律吗?」

性权会主席邵国华表示,撇开那些误导性和含有偏见的问题不谈,这个调查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式的调查,是在浪费时间。

「不论从甚么层面来看,任何调查结果都会因为调查的方法不当而受到质疑。它缺乏公信力,而且还有给予民众错误印象之虞。」邵国华本身是一家市场调查机构的董事经理。

香港民政事务局对这番批评谢绝作出回应。

港府上回是在1995年试图测试公众对同性恋的态度,但褒贬不一。今次2005年的调查是由政府委任专业的市场研究机构弘达顾问有限公司(MVA Hong Kong),经由三位资深学者组成的审核委员会监督进行。

审核委员会成员是前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陈耀庄律师(国际公证律师,陈耀庄郑树深律师行高级合夥人)、张妙清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心理学系讲座教授兼系主任、前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和梁美芬博士(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

香港民政事务局去年7月提议进行这项调查,认为这是在为反性倾向歧视法令立法之前必需的过程。

民政事务局在受到卫道组织(包括基本教义派基督教徒,和最近因为反对同志被派委作七一民主游行先锋而恫言抵制的明光社)的重重压力下,延后了调查,把草拟的责任交委于审核委员会。

另一方面,同运组织将向民政事务局呈上一份正式的回应书(请见文末连署上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