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Sep 2005

本周国际同志新闻 2005-9-29

本周消息:台北本周六举行第三届同志游行;尼泊尔同运组织蓝钻石协会声诉警方骚扰虐待同志;俄罗斯法庭判定,雇主不可以拒绝聘用同志。

以投票选出的本届主题「同心协力101」灵感除了来自台北101擎天大楼以外,一和零的数字也刚好是男同志性行为喜好的代表符号。
同心协力:台北本周六举行第三届同志游行

台北同志们已经准备就绪,本周六上街游行宣示同志自豪的精神,而同运分子对刚发布的捐血法令表达不满,声诉原有法令中禁止男同志捐血的条例并未消除。

于此同时,同运组织两周来针对台湾卫生署的「捐血者健康标准」草案表达不满。草案原本是要改善原法案中「同性恋及双性恋」禁止捐血的条例,但卫生署的修订结果依然不尽完美,草案关于永不得捐血者的项目中,还是写著「男性间性行为(MSM)及性工作者」。(请见草案内容

为此,台湾性别人权协会、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台权会、中央性/别研究室、台北市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等团体于9月19日动员前往卫生署陈情声诉,表示「捐血救人,无关身份与性向」,并连同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和台湾人权促进会发表声明。

台湾卫生署依据医疗法施行细则第四十二条所制订的捐血者健康标准,一直对于少数性身份族群与性工作者有严重地歧视,捐血车也有明显的看板警告这些人不得捐血。

行政院卫生署在「捐血者健康标准」草案中,依旧规定:

捐血者有下列情形者,应暂缓捐血:怀疑自己感染爱滋病毒者或二年内曾与可能感染爱滋病毒者发生性行为者;二年内曾与陌生人发生性行为或嫖妓者或曾治疗性病(梅毒、淋病、披衣菌、生殖器庖疹、软性下疳、尖型湿疣等)者。

另外,捐血者有下列情形者,永不得捐血:静脉注射药物成瘾者、男性间性行为者及血友病患;曾为AIDS患者及前款所称之性伴侣者;曾从事性工作者。

而卫生署在9月12日发表的「爱滋感染无「特定危险族群」,只有「特定危险行为」」的新闻稿中,指出「很多人以为爱滋只会发生在特定危险族群,因此认为预防爱滋感染与自己无关,事实上爱滋病毒感染不分职业、年龄、性别或性倾向,只要发生特定危险行为,每个人都可能感染爱滋病毒。」
台湾同志游行,将从敦化南路诚品书店出发,经忠孝东路,到信义区台北市政府结束。
同志谘询热线协会文宣组主任巫绪梁表示,卫生署避开了「同志」字眼,不过「MSM」指的又是哪些人。大部分国家都在朝重视人权角度推动爱滋防治教育,卫生署却似乎带著偏见,在「捐血者健康标准」草案中,载明男同志与性工作者永不得捐血,让同志们捐血爱心反落空。

巫绪梁表示,南非人权委员会2000年做出规定,依照宪法,男同性恋有权捐血;其委员会指出,现在在南非,男同性恋并不是爱滋病毒的最高危险群,拒绝男同志捐血,是种歧视的行为,侵犯宪法所赋予人民权利的规定。

同运人士赖正哲认为,任何不进行安全性行为的人都属于高危险群,不止是同志。条文直接锁定「性身分」,无异将爱滋和性身分错误连结,充满歧视意味。

卫生署医事处副处长蔡素玲表示,检讨新版草案时,参照流行病学资料,男性同性间性行为占爱滋病感染者的三成八,所以还是比照国外规定,限制捐血,预防血液传染疾病的可能。而捐血最重要的就是确保血液安全及受血人的健康。

但「捐血者健康标准」中直指同性恋、双性恋不得捐血的措辞有检讨空间,疾管局将参考美国规定,修改为曾与其他男性发生性接触之男性不能捐血。此一说法不针对族群,而是锁定在曾发生「男性间性行为」的人。

爱滋权益促进会社工林宜慧表示,义大利在公元两千年取消男同志不能捐血的规定,南非也在公元两千年判定拒绝男同志捐血是违宪的行为,这都显示限制同志捐血并非绝对必要。

以投票选出本届主题「同心协力101」的台湾同志游行,将从敦化南路诚品书店出发,经忠孝东路,到信义区台北市政府结束。

民进党立法委员郑运鹏对同志游行表示支持,并呼吁社会停止歧视同志。他将连同其他立委参与游行,并表示将会争取修改法律维护同志平权。

台湾性别人权协会也号召拉子们(女同志)加入「彩虹酷儿护旗大队」,作为整个游行的巨型彩虹旗前导。

配合台湾同志游行,在9月份已经展开了一系列活动,包括讲座、电影放映会、舞台剧和派对。台北也将在10月8日举行「台北同玩节」,节目详情即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