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Jan 2009

同志之母:家暴条例教我流泪

立法会正在研读之《家暴条例》在社会激起争议之声,同性恋者的边缘位置会否进一步为法制所强化?在冷酷庞大的国家机器面前,有一位同性恋女孩的母亲,淌着泪,却又坚定地,给这个社会,写了一篇文章。

他们为了捍卫所谓家庭价值,
不惜任意伤害别人,
而我的家庭价值就是捍卫我最爱的家人。



还记得女儿第一天上幼稚园的情景:她的小手捉紧我的左手,她的手很小,小得只可以包着我的食指。走到班房的门前,老师要带她进入课室,她抬头望着我,我蹲下来向她说:「不用怕,你看里面有很多小朋友和你一起上课,妈妈就坐在出面等你,你要乖,听老师话。」就这样她便走进班房,我虽然叫女儿不用怕,但其实也担心她是否适应,与同学是否相处得来,会否被同学欺负。那天两小时的幼儿课,对于我来说却犹如漫长的一天。


我手里,曾有她的小手

女儿中五的时候考获十四分,不能原校升读中六,我与她到处找学校,走到一所学校门外等派筹时,突然她问我:「我是否很无用?」霎时我的泪水忍不住滴下来,我拥着她说:「阿女,无论你的成绩怎样,你永远都是我最乖丶最爱锡的女儿。」

三年前,女儿(那时二十岁)告诉我她与一个女仔拍拖。震惊丶忧虑丶害怕丶伤心丶难过……那复杂的感觉至今仍不能忘记。当时我每天都以泪洗脸,双眼肿得像鸡蛋一样,往后一个月也没与女儿交谈,因为我实在不懂得面对她,不知可以说些什么丶做什么。责骂?劝阻?带她看医生?求那女仔不要再找我的女儿?我不断胡思乱想,只想找到一个方法可以圆满解决。直至某天,女儿打破沉默:「我已与她分手了……对不起,令你这么伤心……」我看她,那是我俩冷战以来我第一次细看她的样子,她那双眼也像鸡蛋般肿。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自私,到底什么东西使我远离自己的女儿呢?


也曾如他人一样排斥她

不能否认,女儿是同性恋这身份的确带给我很大冲击。「同性恋」这个字词给我的感觉从来都是负面而且距离很远,彷佛是某些人为了贪玩才与同性拍拖,是误入歧途的一种。但当这个字词套于我的女儿身上时,那矛盾感觉油然而生,我问自己是否做错了什么?又或者作为母亲的我有什么不足令我的女儿变成同性恋?但我很相信我的女儿,她从小到大都很懂事,不会因为贪玩而作出这个决定,于是我亦开始思考同性恋这问题。其实同性恋犯了什么错?我的女儿跟女孩子而非男孩子拍拖有什么错?假若不生儿育女又有什么错?其实有很多问题我自己都未能解答,我亦知道还有很多人好像我一样心里有很多疑问,甚至因误解而对同性恋产生恐惧及歧视,因此我更可以理解我女儿一定承受着莫大的压力。

一月十日早上看立法会会议直播,令我的泪水不停地流下来。纵然我不太懂那法例的内容,但会议内部分团体的言论真教我这个母亲非常难受。


议事堂上可怕与可亲的面目

一位牧师不断以「歪风」来形容同性恋,他每讲一次「歪风」我就心痛一次,同性恋犯了什么罪?为什么是「歪风」?有家长组织的代表用领汇及三聚氰胺比喻用法例保障同性关系的人,我很想告诉这位家长我的女儿不是毒,不是坏人丶也不是敛财的上市公司!

之后多个团体更把他们的指控无限扩大,把社会问题统统归咎于同性恋:青少年不能健康成长丶下一代变为不负责任的人丶社会复杂混乱丶性侵犯数字激增丶甚至伤害中华民族的感情……他们可有想过他们瞎扯的言论,对同性恋者和他们的亲人来说有多难受?他们口口声声说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却不负责任地恣意诬蔑,语言暴力带来的伤害绝不逊于身体所受的伤害,难道他们都没有儿女的吗?他们为了捍卫所谓家庭价值,不惜任意伤害别人,而我的家庭价值就是捍卫我最爱的家人。我现在深切领悟到作为母亲的我将要不惜一切支持我的女儿,与她在这一条崎岖的人生路上同行。

我很想感谢当日在议会内发言的同性恋组织代表,他们不畏面对传媒丶无理的指控与批评,为其他沉默的同性恋者及她们的家人发言。我也很感激当日为同性恋者说话的立法会议员,尤其是何秀兰议员,看着议会直播时我一直压抑着情绪,当看到她红眼呜咽地诉说卑微的愿望,我终于忍不住嚎哭起来。我还要感谢敢言的议员们,同性恋者及其家庭都只是社会上的少数,论选票我们绝不是议员们要讨好的一群。跟随大多数人去说话永远是最安全和容易的做法,但他们依然为我们沉默的小众发声,我真的很感谢他们。

我只是一位普通的母亲,只想我最爱的女儿可以健康快乐地生活,我希望借着写下我的心声让大家明白同性恋者及他们亲人的感受,我恳求那些反对同性恋的团体不要再恣意诬蔑!

会议直播结束前,张建宗局长把《家暴条例》比喻为还未出世的婴儿,我觉得这个比喻很不贴切。怀孕对于我来说是喜悦丶温暖及充满期盼的,然而此刻我却只感到心痛。


本文原载《明报》2009年1月21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