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Oct 2005

本週國際同志新聞 2005-10-6

本週消息:香港政府對高等法院推翻禁21歲以下男子同性性行為的法令提出上訴;天主教主教在梵蒂岡聚會,可能將禁止任何支持同性婚姻、墮胎權利和違反教義的政治家參與聖典。

高等法院推翻禁21歲以下男子同性性行為的法令,香港政府提出上訴

香港政府上週五向法庭提出上訴,不服高等法院推翻一項禁止21歲以下男子進行同性性行為的法令。在該法令下,罪名成立者可判以終身監禁。

今年8月間,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指出,香港法律禁止21歲以下男子進行同性性行為是違背憲法的,該法令必須修改,不過法官當時並未建議適當的合法年齡。

高等法院的赫特文法官(Michael Hartmann)在判辭中說,那些法令「以性傾向來進行歧視,它們通過法律來蔑視同性戀男子,把他們歸類為行為異常的人」。

赫特文法官也在判辭中指出法令和香港視為地方憲法的《基本法》有衝突。《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也確保全香港的居民受到同等的法律保護。

在目前的法律下,異性戀者的女同志進行性行為的合法年齡是16歲,而男同志在21歲以前進行性行為被捕,則會面對終身監禁。

同運人士視8月的法院判決為一大勝利,因為法庭向來很少以性傾向為由,來消除歧視現象。

這宗法律的大肆改革事緣現年20歲William Roy Leung向法庭提出,這條法令是不公正的,因為異性戀者的女同志進行性行為的合法年齡只有16歲。

William Roy Leung的律師Michael Vidler對政府上訴的做法感到驚訝。「我的當事人會繼續為他的權利以及全香港人的權利,鬥爭到底。如果政府還想把這裡當成一個國際都會的話,他們辦事的作風也該開始跟進了。」

上訴案的聽審日期還有待確定。

香港政府正在考慮立法賦予男女同志更大的權利,不過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六成的調查對象認為沒有立法的必要,而七成的人并並不曉得有性向歧視的存在。
教宗本篤16世;加拿大總理保羅馬丁;前年批准簽發結婚證書給同性戀市民的三藩市市長蓋賓紐森。
梵蒂岡可能禁止支持同性婚姻、墮胎權利和違反教義的天主教政治家參與聖典

天主教救主們本月在梵蒂岡聚會,議題之一是討論那些支持同性婚姻、墮胎權利和違反教義的天主教政治家,是否適合參與教會聖典和聖餐禮儀。

從10月2日至23日舉行的天主教主教大會,是新任教宗本篤16世首次主持的國際教士集會,集中討論教會面對的各種課題。

天主教教會在較早時已經宣佈不接受「有同性戀傾向」的男子被委以神職,教會的政策顯然是因應近期的多宗性侵犯案子帶來的傷害。已經受任的教士,都被強烈要求重申禁慾的誓願。

在梵蒂岡所考慮實施的這個新政策下,西班牙總理薩巴德洛(Jose Luis Rodriguez Zapatero)、加拿大總理保羅馬丁(Paul Martin)等宣佈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領袖,以及美國的數十位支持同性婚姻的政治家如三藩市市長蓋賓紐森等人,都有可能被拒于天主教教會儀式的門外。

加拿大總理保羅馬丁的政府7月間在多個州陸續認為聯邦婚姻法律違背憲法公正,而正式通過了同性婚禮立法。他對梵蒂岡的做法感到遺憾,并警示天主教教會不要干涉政治。

他告訴溫哥華的記者說,「我本身是天主教徒,而且是堅定的天主教徒。但我也是立法代表。我深信教會和國家是應該分割對待的。」作為總理,他有責任通過法律和法庭維護加拿大人民的權利,一切一大局為重。

現年78歲的教宗本篤16世在就任前攻擊同性婚姻的事跡屢見不鮮,是梵蒂岡教廷裡最激烈反對同性婚姻的一個,曾經草擬教廷的指示,要求各國教士阻擾政府立法承認同性婚姻,并推翻任何給予同志權利(如領養權)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