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May 2006

讓現像說話,使事實還原

如果一個人有心求進步,其先決條件就是不斷與偏見相搏斗而芟除之;這點是常識,一般頭腦清楚或自詡開放開明者都不太可能否定。

吉隆坡有一個牧師就曾對我說「無論如何我就是認為同性戀不對,你再講甚麼都沒有用」,所以他可以看都不看我的《神愛同志》與《同志愛神》,就一口咬定我的觀點錯誤。
可是我們目前最大的問題是,許 多人不知自己的偏見為偏見,而以為絕對真理,能以開放心胸審視自己相信為絕對真理或「常識」是否偏見,最是不易。

若要做到這一點,首先必須要有聆聽「異見」的心態,慎思明辨,想想別人講的有沒有道理,先不要思考如果我接受了他的思想會有甚麼後果。

這年頭太多人以利害得失來衡量是非對錯,不是首先思考真理是甚麼,而是思想如果我相信了這一套,別人會怎麼看我,我會失去甚麼。

許 多反同性戀的人之所以反同性戀,按我與這般人交往與交流的經驗是,他們不敢/不願違背傳統宗教的立場,因為如此一來,他們很有可能會被逐出教會,或被牧師或教會領袖以異樣眼神看待。

他們私下對我說「我是支持你的觀點的,可是教會反對,我們也不能做甚麼。」如果人人像他們這般想,個個明哲保身,真的很難做出甚麼改革事業。

當然還有一種人則是對同志的偏見與成見太深,太過迷信傳統教會的教義,完全失去反省的能力。

吉隆坡有一個牧師就曾對我說「無論如何我就是認為同性戀不對,你再講甚麼都沒有用」,所以他可以看都不看我的《神愛同志》與《同志愛神》,就一口咬定我的觀點錯誤,天曉得他知不知道我支持同志運動的觀點是甚麼。
同志婚姻合法化後社會更安全,婚姻關係穩健,不但因為許 多人可以出櫃做回自己,心理更健康,甚至連性病,包括愛滋病亦大大減少。
許 多人反同性戀的「理由」是如果社會一旦允許 同性戀,一旦允許 同志結婚,社會倫理必同大亂。

他們是憑甚麼這麼說呢?他們的論據是甚麼呢?

事實上,你會發現這純粹只是他們誇張的想像,把想像當成煞有其事一般來反對。

最近Darren R Spedele 出版了一本新書《Gay Marriage: For Better or For Worse? What We've Learned from Evidence》。

這本書是由他與一名耶魯大學法學系的教授William N Eksridge Jr所合著,探討最早將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丹麥,在1989年合法化同志婚姻後的社會狀況。

其研究結果是,同志婚姻合法化後社會更安全,婚姻關係穩健,不但因為許 多人可以出櫃做回自己,心理更健康,甚至連性病,包括愛滋病亦大大減少。

異性戀霸權常說同性婚姻破壞異性婚姻的神聖性,摧毀現代文明等云云,香港豈不還有牧師說甚麼這些同志運動的最終目的是要建立一個同性社會與同性世界,極盡恐嚇社會與誤蔑同志之能事。

但Darren R Spedele 和William N Eksridge Jr的研究結果顯示,這種說法簡直就是胡說八道。
同志運動必須產生一種豐富的思想體系,它更可擁有不同的理論,但其所肩負與關注的是結束社會所有機構化、政治化的壓迫這樣的一個使命。
丹麥的事實顯示,合法化同性婚姻,不但對同志公平,對異性戀亦有好處,比如在1989年後,異性戀婚姻亦跟著增加,離婚率下降,私生子的數目亦減少。

由此可見,那些反同性戀的言論是多麼站不住腳,只有想像,沒有事實佐証,離現實十萬八千里。

同志運動必須產生一種豐富的思想體系,它更可擁有不同的理論,但其所肩負與關注的是結束社會所有機構化、政治化的壓迫這樣的一個使命。

同志必須「回寫反駮」(Writing back),指出社會的現有文化,如何導致偏執狂式對同志的反感,揭露現代社會文化如何構成種種反對同志的現代性話語。

同志很多時候被置於異性戀霸權的話語之下,為其所支配與建構,在異性戀霸權的話語之下被他者化了,成為一種被批判、研究和描寫的對像,以確証異性戀的「正當性」與「絕對性」。

這種權力話語的基本操作方式,就是醜化同志,然後以之建構關於同志文化、心智、器格、命運等的理論,然後再藉此打擊同志。

這亦說明為何同志寫作,無論是文學或學術,是如此迫切需要,因為我們不能讓異性戀霸權把關於同志的視點權威化、繼而描述與定位,並進而統治它的一整套話語系統及其協作機構。我們必須解構這種權力霸權,讓現像說話,使事實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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