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Apr 2007

我的朋友大潘

生命中有一些人,萍水相逢,話別天涯,就不再見。有一些人,同是淪落天涯,不曾相識,卻是知己。

我還記得我又說:「如果同性戀是對的,如果我是同性戀,我會走上街頭爭取同志的權利。」我不曉得大潘是否還記得我說過這些話。今天,我明白懼同的力量,我了解異性戀霸權的邪惡,我不會再問大潘或任何同志我十二年前問他的問題。但,對於我說過的那一句話,我永遠不會忘記。
還有一些人,告別後,在時間的那一端,還會再見。我想,我和大潘應該屬於最後一種。

稱大潘是我的朋友,不覺不妥,但還是有一點尷尬。因為我對他了解不多,我甚至不知他的全名是甚麼。朋友之間,應該不是這樣的。可對他的感覺,卻是志同道合,又遠勝一般朋友。我們只見過三次面,第一次大概是十二年前,再見時是十年以後。

第一次見他,那時我還在馬來西亞《星洲日報》任專題記者,那時寫了一系列同志報導文學。當時我還是保守的基督徒,比一般馬來西亞基督徒開放,但骨子里還是有原教旨主義的原素。對同性戀,我的立場以為這是罪惡,但必須同情。那一系列文章恐怕是當時對同志最開放與較中肯的報導,但離理想太遠,對同志還是存有太多偏見。

當時,我認定基督教反對同性戀,我以為自己可以改變,或更確實地說,我甚至不以為自己是同性戀,以為同性戀是一種行為而非性取向,是一個可以選擇「做」與「不做」的問題。

那一系列同志文章見報後,有幾位同志讀者要找我「對話」,其中一個就是大潘,還有一個好象是來自中國的同志運動工作者。由於我對同性戀的立場純粹從傳統基督教對聖經的認識出發,他們不是基督徒,對聖經認識不多,我們根本無從對話。至於還有說些甚麼,我現在已沒有記憶。

不過,我記得我問大潘:「如果你認為同性戀是正確的,為甚麼不走上街頭?」我還記得我又說:「如果同性戀是對的,如果我是同性戀,我會走上街頭爭取同志的權利。」

我不曉得大潘是否還記得我說過這些話。今天,我明白懼同的力量,我了解異性戀霸權的邪惡,我不會再問大潘或任何同志我十二年前問他的問題。但,對於我說過的那一句話,我永遠不會忘記。

那一次見面後,再見時是十年以後的事,在我出版第二本同志系列《同志愛神》的推介禮上,後來我到「粉紅三角」主講同志課題,我們談了大概十分鐘。那時由於還在處理離婚的事,還未公開自己的性取向。但有一些事,關乎正義,不能也不應等,所以雖然還未走出來公開性取向,但為同志平反的文章寫了一篇又一篇。他大概難以置信我的改變。

那一次和大潘及他的朋友見面,是第一次和同志運動的朋友對話,到今天我依然感動。大潘之前只讀過我的文章,完全不認識我,但看不慣報章媒體再一次以宗教之名污蔑同志,為了展示真相,揭露偏見,他主動要和一名記者見面。他和他的朋友向我,一個他們不認識的記者走出來!
大潘當年向我走出來,與我今日走出來,是有一種歷史延續性的意義。如果沒有那次會面,如果沒有這個朋友,如果他不曾向我走出來,我想生命不會一樣。歷史,有一種神秘無形的力量,穿越個體,建構自我,把個體生命連成一個命運共同體。
那是十二年前,同志的光景比今日苦悶黑暗。大潘和他的朋友,卻向我走出來。

生命之間的因緣巧合,相互影響,很難具體解釋清楚。但我一直深信,知識令人歡愉,但唯有生命可能影響生命。

大潘當年向我走出來,與我今日走出來,是有一種歷史延續性的意義。如果沒有那次會面,如果沒有這個朋友,如果他不曾向我走出來,我想生命不會一樣。歷史,有一種神秘無形的力量,穿越個體,建構自我,把個體生命連成一個命運共同體。

我當時感激他主動約見,現在感動。

每一次我向別人走出來,我就情不自禁想起這位十二年前認識的朋友。他和他的朋友或許 不以為自己做了甚麼大不了的事,他們甚至沒有在理性上說服我改變對同志的看法,但他們向我走出來的行動,那一次的見面,恐怕比對我理智上的啟蒙更有力量。因為我接觸的是一個真實的同志生命,而不僅是一組關於同志的知識陳述。

因為大潘和他的朋友,我珍惜每一次走出來的機會。每一次我在電視、電台、報章媒體走出來,我不曉得誰的生命因此受安慰,但我知道我不是喃喃自語。

每一次我坐在電腦前為Fridae專欄寫文章,戰戰兢兢,唯恐冒瀆一個字,因為每一個字都有力量,因為我不只是在重組文字;你和我,就在這一刻,我們在促成一股運動。

我甚至可以預見風起雲湧,我可以感受千里之外生命流動,我的心迴蕩靈魂悸動。我知道,我不是做另一件可有可無的事,我們是在逆風而行,無論東南西北方,我們在趕赴歷史一場曾經的相約!有一天,我們的靈魂不再恐懼與疼痛。

謝謝你,大潘,我的朋友。十二年前你們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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