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May 2007

有聖經,沒腦筋!

新加坡資政李光耀為同志仗義執言,指社會沒有必要將兩個成年人之間你情我願,且又沒有傷害任何人的性行為刑事化。

「因為自古以來,婚姻就是一男一女」。說這種話的人不懂人類歷史,也不懂聖經。在聖經里,從創世記至啟示錄,婚姻模式不是一陳不變的,更不是從來就是一男一女。
過去社會以為異性戀之間只能「規規矩矩」造愛,肛交口交是變態,儼然一幅道德警察的模樣。可現在有多少人還做如此想?

夫妻與愛人間造愛的頻次、性交姿勢,甚麼時候輪到我們外人指指點點?現在的新加坡人終於開竅了,結果歡天喜地將異性戀之間的口交肛交非刑事化。口交沒錯,肛交也可以,如果他們喜歡,輪不到別人躲在別人的床底下做法官。

可新加坡有人還未文明進步至明白同性戀也是別人的事,並沒有傷害任何人,他們憑甚麼說你可以愛誰或誰不可以愛?難怪連李光耀這老人家都要站出來為同志說幾句公道話。

那些執意要將同性間性行為刑事化的,十之八九是宗教原教旨主義信徒。在新加坡,則是基督教原教旨主義。這些基督徒反對同性戀的說詞與理由其實只有一個,即因為聖經說同性戀罪惡。

他們說聖經的婚姻觀是一男一女。有者更絕,為了加強其立場,甚至還說「因為自古以來,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說這種話的人不懂人類歷史,也不懂聖經。

在聖經里,從創世記至啟示錄,婚姻模式不是一陳不變的,更不是從來就是一男一女。

一開始,創世記說神造一男一女。如果人的婚姻模式可從創世記獲得其絕對性的道德基礎;如果創世紀的婚姻代表神的心意,那除了亂倫,所有的性關係都是不正確的。

因為神只造一男一女,之後他們生子生女,之後他們的子女之間,甚至還可能包括父女母子之間性交,否則人類從何而來?

明顯的,如果創世記的故事是人類兩性關係道德的大藍圖,那亂倫,也只有亂論才是正確的。

那些反同性戀的人說,如果同性戀是正確的,為何神不造一男一女外又造一男一男,用美國人的話「gay is wrong, because God created Adam and Eve, not Adam and Steve」。所以,他們結論同性戀是錯誤的。

看官,如果不幸他們正確,那按此邏輯,亂倫沒錯,因為如果亂論不正確,神為何只造一男一女,不造二男二女,以讓他們的後代可以相互結合?所以亂論正確!

這結論有多人可能接受?有關邏輯之貧血與白痴,還不明顯?還要我再舉例說明嗎?
社會不斷在改變,人需要進步,教會也不例外。如果我們真懂基督教會的發展史,就會發現許 多教義已經改變,與原始大不相同。歷史也教訓我們,那些拒絕改變的,總是製造悲劇。
之後聖經的創世記故事發展下去,還有一夫多妻。亞伯拉罕如此,大衛王也一樣,後宮佳麗數千人,神從來沒有說他們不對,或告訴他們「笨蛋,只有一男一女才正確,不能一男多女。」

在舊約聖經中,如果哥哥死了,嫂嫂還未生子,做弟弟的要和嫂嫂結合,以讓哥哥香火可以繼續。有人拒絕這麼做,神還馬上將此君處死。你說,這是一種甚麼樣的性道德觀?那些一天到晚嚷著「聖經說」「聖經說」的人怎麼不也如此做?

聖經還有奴隸制,從舊約到新約,包括耶穌與保羅,從來沒有說奴隸制違反人權,難怪過去有教會大力支持奴隸制,天主教還有大公會議咒詛那些倡議解放奴隸的人。這些記載說明甚麼?

社會不斷在改變,人需要進步,教會也不例外。如果我們真懂基督教會的發展史,就會發現許 多教義已經改變,與原始大不相同。歷史也教訓我們,那些拒絕改變的,總是製造悲劇。看看科學的革命,有人以聖經反對地球繞太陽轉,燒死科學家,現在教會不得不承認當年錯了。

基督教會還要再錯幾次,還要還製造多少流血悲劇,才可能明白我們不能只會說「因為聖經說」?基督教會還要犧牲多少人的幸福,才學會不要再自以為是,才可能學習虛心聽聽科學的研究與理性的聲音,才願意與異議份子對話?

親愛的宗教信徒,不要只讀聖經不動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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