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Oct 2008

P:曾經讓我想為他改變,但又放棄的人

(2006年1月。輾轉的夏天。雪梨)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很害怕跟P君見面,因為Titan很喜歡他,甚至深愛著他,我不想傷害Titan,但還是做了。

有一段時間Titan跟P君走得很近,據我所知,Titan很喜歡P君,想要跟他在一起。而P君只是想找個人陪,並不想談感情。不只是我,連Rey和其他朋友都勸Titan應該離開P君,可是他都不聽,直到一件事情的發生。

因為Titan跟關係,我認識了P君。他偶爾會來我們家(我和Titan住在一起)吃飯,慢慢就對他越來越熟。表面上我對他持有著三分的敬意,實際上我恨不得他從我們生命中消失。

Titan是我的好姊妹,我不想看到他傷心難過。那時候我們才剛搬到新家不久,Titan舊家的合約還沒到,所以他通常都會睡在那邊(因為他的電腦有的沒有的都還在那邊)。其中有一天晚上,我也不知道他們兩個談論了什麼,Titan還是回舊家睡,可是P君卻在我們新家過夜。而就在那天晚上,我就這樣子背叛了我的好姊妹。

我們聊了很多,他說他只想把Titan當朋友看,可是Titan要的不止這些。他不想傷害Titan,所以希望慢慢的抽身,不至於大家撕破臉而難看。P君大概有180公分,二十九歲的他有點娃娃臉,就是滿多人會喜歡的那種。與其說我不想看到Titan跟他在一起,反而倒是有點嫉妒Titan認識他吧。

我們房間是兩張單人床,中間有隔一道距離,我睡我的床,他睡在Titan的床。那天晚上,他嘗試接近過我很多次,我都拒絕了他,推開了他。老實說,心裡面的我也是想抱住他的。雖然他不是Titan的男朋友,可是我唯一不想做的就是傷害到Titan。不知道在推開他,甚至踹開他幾次後,我放棄了,我讓他抱著我,而且~我好享受他抱著我的感覺。當晚,我們是抱著睡的。

我本來認為他會不再理會我了,就像他跟Titan發洩完之後那樣。但這也是我想要的,就當作它是ONS吧,結束之後不用再去提到它,也不會傷到任何人。顯然他要的不止這些,他喜歡上我了,雖然我不知道原因。我們開始瞞著Titan碰面,而Titan在場的時候,就裝作沒有事情的樣子。他答應我會好好跟Titan說他只想做朋友就好。而Titan也常常來向我傾訴P君對他說的每件事。我很希望Titan能夠趕快醒來,畢竟P君一點也不喜歡他,而且多少也能減少我的罪惡感。

我也漸漸喜歡上他了,在他不斷的對我好,對我貼心的層層攻勢下,剛失戀不久的我(剛與K君分手不久),最需要的就是這種感覺了。

有一天晚上他喝得很醉,不過因為Titan在家,所以他不能在我們家過夜。我們在World Square(在澳洲雪梨的一個shopping mall)的廣場坐著,他躺在我的腳上,我輕撫著他的頭,撥弄他的頭髮。即使旁邊有些人在,我也沒有想那麼多,因為那是很難得的機會,可以跟他那麼的貼近。差不多待了半小時,我送他先回了家,在自己走路回去。

我們還不曾正式去討論過這段關係,而再過幾天我要回台灣度假一個月,更不想草草莽莽的做任何決定。如果能這樣就算了多好,起碼不用對任何人有個交代。別人走進了P君的世界,很快地他就放了那個人走了。可是這次,他不讓我走,還狠狠的抓住了我。回台灣這段時間,他每天都打給我。問我今天做了什麼,也跟我說他今天發生了哪些事。

我知道上一段感情令他很心痛,所以我也承諾他,要取代那個人的位子,好好對待他。在台灣時,我買了兩條一樣的手鍊,兩條都刻著我和他的名字,一條給他,另一條給我自己。打算回到澳洲後,親自幫他戴上,套住他。

終究還是被Titan發現了,在Titan偷看了P君的簡訊後。我跟Titan沒有爭吵,我對他做了解釋,而這也是我唯一能做的。不過,我們的交往並沒有那麼順利,回到澳洲後,事情慢慢的浮上檯面來。

我們開始常吵架,幾乎每天都會吵。以前還認識他不深,而草草地做了在一起的決定。現在對他越來越瞭解,才發現我們的結合或許 是一種錯誤。可是我們已經互相喜歡著,甚至是愛上了對方,他不想就這麼的放棄了,我也不捨。我們吵過四五次決定了要分手的架,隔天很快就和好了,也是因為想再多試一次看看。

他對我的好,對我的關心,像是無怨無悔那種,我很感動,也深深愛著他來作為回饋。

不過隨著爭吵的數次越頻繁,大家也都累了,在一次的誤會之下,我們真的分了。有一次,我很正式的問他:「我真的很想跟你在一起,不過你我都知道,有太多問題存在著我們倆之間。我想問你的是,你願意為我做些改變嗎?」

他反問我:「那你願意為我改變嗎?」我猶豫了一下,因為從來不曾被問過這個問題,也不曾為對方改變過自己。

「我願意。」但我是這麼的回答了,即使他當初問我願不願意,和他搬到另外一個地方,一個沒有人認識我們的城市從頭來過,我也都願意。不過~已經沒有機會了!

給P君的話:我知道你的第一段傷了你很深,所以就別讓我成為第二個傷了你,甚至傷你更深的人。當你問我一起搬去墨爾本時,雖然當下沒有給你任何答覆,但我是願意的。即使必須拋下了這邊所有的朋友,生活重新來過,我也願意,就像當初對你所做的承諾那樣。

2007年6月29日註:沒想到我曾經愛過的人,P君,竟然成為在我心中烙下最深傷痕的人。因為之後跟Q君在一起(Q君是P君的前男朋友,P君還是非常的深愛著Q君,是那種如果得不到他,寧願跟他人一起死的那種變態方式) ,而P君覺得我是為了要氣他,所以故意跟Q君在一起,因此而對我展開了一連串的報復行動。
那時候還跟K君在一起時,K君決定幫我申請到居留權,這對我來說很重要。(在澳洲,雖然尚未承認同志婚姻,但只要有一方是澳洲身份,同性別也可以。而你跟這個人在一起一年,之後就可以提出同居移民的申請。當然必須提供很多資料來證明你們兩個真的在一起一年等等的。如果審核通過,之後可以先拿到兩年的暫時居留權。這兩年內,就是要考驗你們兩個是否還會一直在一起,如果兩年後,你們還在一起,那另一方就可以拿到澳洲的居留權了)因為我真的很想留在澳洲生活,可是我所唸的科系是沒有辦法申請的。

雖然之後跟K君分手了,可是他還是願意幫我申請到居留權,所以我們還是以同志伴侶的身份提出了申請。而之後當我跟P君在一起時,我告訴了他這件事情(事實上,其他我所有的好朋友都知道這件事情,因為我需要他們的支持),沒想到卻成為他報復我的種子。

P君曾經威脅過我,如果不跟Q君分手,他就會跟移民局揭發我和K君的事。我當時真的很害怕,可是我真的很喜歡Q君。Q君一直安慰我說,叫我不要擔心那麼多,以他對P君的了解,他覺得P君只是嚇唬著我而以。結果,誰也沒想到,P君真的跟移民局告了密。就這樣的,我失去了我的居留權。

我知道P君非常恨我,在他看來,他覺得自己一點錯也沒有,誰叫我要搶走他深愛的人呢?那時候的我,也非常的恨他,他害我失去了一切。不過隨著時間的過去,我對他的恨意已經全消了。不知道是因為我沒有辦法恨一個人一輩子呢,還是因為我愛過他,所以不忍心恨他。

即使事情已經發生那麼久了,但午夜夢迴時,我還是常常會想起那件事。有一個晚上,我主動連絡他,希望他願意出來見我一面。可是他回絕了。其實,我想跟他道歉,我想我真的也傷害了他。我曾經跟他在一起,後來卻又跟他最愛的人牽扯,因為這件事,所以我決定跟他說聲抱歉,希望他不要再恨我。可是他回絕了跟我見面,可見他還是恨著我。

之後我跟Rey提到這件事,他很訝異我為什麼要跟他道歉,因為在所有人看來錯的只是P君,要道歉的人也應該是他。後來,我就真正的把他的電話從我的手機裡刪掉了,或許 只有這樣,我才會慢慢忘記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