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Sep 2008

相信我吧,同志真的不正常

請不要打我,這不是我說的,這是大家都在說的。我,作為一個同志,卻是認同這樣的說法的。

先說說什麼是「正常」。

「正常」的意思就是:大多數人在做的事。

可是同志只占了人類4到10%(看你要相信誰的研究了),所以4到10%是少數,少數就是不正常了,因為,這不是人們「常常」做的事。

在所有群居動物裡,行為「正常」是重要的,因為,只有「正常」了,才能得到其他同類的認同,才能一起生活,得到保護,得到食物。

人們總是希望自己是「正常」的,因為只有在自己是「正常」的情況下,才得到其他人的認同,才被接受,才能生活在人類群體裡。

「正常」的大多數也相對的害怕這「不正常」的少數,害怕他們會傷害自己,害怕他們會改變自己「正常」的生活方式。

所以,做為人類的少數,同志的「不正常」就讓很多同志感覺被社會排擠,變成邊緣人。

可是只要你對人類學有一點的認知,你會發現這世界上真的沒有多少的「正常」人。單單說性行為吧:異性戀者不會一生中只有單一一個性動作的:有的喜歡在餐 桌上做,有的喜歡在樹林裡做,有的喜歡在車裡做(美國的年輕人好像特喜歡這一招),有的喜歡在菜市場裡做;千奇百怪,你想得到的有,可是大多數是你想不到的。

然後有性姿態:除了傳統的男上女下,有69(你以為只有同志喜歡這一招,你肯定錯了),肛交(報章不是常常有這樣的新聞嗎?),SM,Kamasutra全套;招數多的如天上的星星。

不說性,我們說說食物吧。看看人們的口味,有多少個人的口味是一樣的。有的愛甜,有的愛酸,有的愛苦,有的愛辣,還有的愛甜酸苦辣。有的愛面線,有的愛Pizza,有的愛薯條,更多的是飯桶。

「正常」?我們真有「正常」人嗎?

還有,世界上所有偉大的人都不是「正常」人:

愛因斯坦就不「正常」,因為他比「正常」的人聰明。

德麗莎修女是不「正常」的,因為她比「正常」人更有堅持。

孫中山是很不「正常」的,因為他堅持建立新中國。

連60年代每個中國人爭著學習的雷峰都不可能是「正常」的。

可是,我們是群體動物,為了保護自己,我們都裝得很「正常」。我們「正常」得只有一個性動作,一個性場所,一個性伴侶(真的有人一生中就只有一個性伴侶的,請不要「歧視」他們)。

我們還裝得只是上班下班睡覺,我們沒有夜生活(也不喜歡),我們只有一個男/女朋友,我們是好人,我們不自私,我們不打小報告,我們不沖紅燈,我們不亂泊車,我們不說謊。

要真有這麼一個可以做到這一切的人,他會發現他原來是全世界最不「正常」的人了。

我們很多時候做決定時,考慮的不是對錯,我們考慮的是「正常」與否(正常當然也是對錯的一種)。

「正常」說穿了,是面子的一種,一種讓別人認同自己的方式。

可是,到了今天,21世紀的今天,我們還需要為了別人的認同而活下去嗎?

物質上是不需要的,精神上,很多同志還是需要的(應該是:世界上大多數的人都需要的)。

為了這個「正常」,我們付出了什麼?

我們付出了:自我認同,自信。

最大的付出:做為一個真正快樂的人。

今天,你自己做個決定,是要做個「正常」的人,還是要做一個快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