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Oct 2008

我們可以驕傲!──簡論同志與新社會運動

新社會運動是屬於後現代社會或晚現代(late modernity)社會的社會運動。它之所以稱之為新在於有別於過去以階級斗爭或經濟為主的權力政治運動。

新社會運動植根於與身份政治(identity politic)、人道主義,甚至於靈性(spirituality)。它以瓦解與抵抗(disruption and resistance)為挑戰主流與支配性價值觀或行為規範的策略,其手段可以充滿反諷與戲劇性。

始於上一世紀70年代的同性戀運動,基本上就是一個屬於新社會運動。關於新社會運動的基本理念,社會學者懷特(Stephen White)一針見血地指出「新社會運動所支持的是不能化約的多元主義,以及對於普全性革命計劃的懷疑」,意即鼓勵各種各類被壓制的群體各自發言,抗議之聲不能被某一群體壟斷。

新社會運動基本上是屬於後現代或晚現代的身份政治運動。明乎此,我們就可以了解同性戀運動或同志運動的本質,了解為何同志自稱為酷兒(queer,原文有怪異與變態之義,是異性戀霸權對同性戀的貶詞),因它具有反諷之意:我們就是queer,你想怎樣?我們根本不屑以你的標準為標準!明乎此,我們也會明白同志運動為何強調自豪與「驕傲」(pride),蓋 這種「驕傲」不是一般負面瞧不起別人的驕傲,而是被壓制與歧視的一群終於對自己身份認同的醒覺,一種有意識地對主流貶視同性戀價值觀的反抗!

在普遍仇視同性戀的社會,同性戀等於不正常與變態,是羞恥的符號,許 多同性戀不敢向別人承認自己是同性戀,縱使大家心里有數,也裝做不懂,總之don't ask don't tell,因為不光彩,結果大家都選擇做鴕鳥。許 多同性戀知道自己是同性戀,他們也知道別人知道,別人也知道他們知道別人知道,他們也知道別人知道他們知道別人知道,可就是始終不願光明正大的說,始終遮遮掩掩,都在做戲。

原因無它,蓋 同性戀是羞恥符號。

同志運動志在推翻這種以異性戀霸權為基調的價值觀,是一種思想文化的起義,是一種造反文化,以「自豪」與驕傲來對抗主流對同性戀的歧視,是一種自主與有意識地對主流意識的抑制與權力的挑戰,是一種反支配的抗爭。在充滿仇視與歧視的惡勢力面前,唯有自豪才可能建立獨立自主的人格,唯有「驕傲」才可能反抗被定義的精神。

如果同志缺乏這種自豪,我們根本無能把理想落實為一種社會運動,同時也很難真正地充滿自信地走出來。其實我們亦不難發現,那些反對「驕傲」的人(我再說,這不是一種負面與瞧不起別人的態度,而是對自我意識與存在充滿自信的精神),十之八九還未真正與完全走出來,他們的生命多多少少,對自己的性取向,還是鬼祟。當然,我不會奇怪他們否認自己鬼祟,蓋 沒有十足自信的人連承認鬼祟的勇氣也沒有,可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他們到底還是不能像異性戀一樣,完全不需掩飾自己。雖然他們有千百個看似堂皇的理由,可鐵一般的事實是他們始終還是不能像異性戀一樣光明正大,儘管他們總是喜歡在反對「驕傲」與自豪時拿異性戀相比:異性戀都沒有為自己是異性戀驕傲,我們為何要驕傲?異性戀也沒有遊行,同性戀為甚麼要遊行?

一個缺乏自豪的生命只有雙重標準,他們到底沒有能力問:異性戀可以光明正大與愛人接吻與手牽手,為甚麼同性戀不行?為甚麼我不可以?為甚麼我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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