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Apr 2009

你們都去死吧

那天柏林的天氣特別晴朗,我便到處跑跑。經過國會大廈時,看到一如往常的人龍在排著隊進國會大廈參觀。

在人龍的後面,我就看到這個老人,很嚴肅地站在那兒,身上掛著一個寫滿字的布條。我走上前看清楚布條上的字,發現布條上用英文和德文書寫著:「假如一個男人與另一個男人發生了性關係,他們既作了一件可恥的事,這兩人應該被處死;他們應該為自己的死負責。」然後上面書寫了聖經的某某頁章。

讓我吃驚的不是這篇反同性戀的短文;在21世紀的今天,反同性戀的舉動還是常常聽到看到的事,並不少見。特別是回到亞洲,特別是回到大馬,看到這類新聞,我都幾乎沒甚麼反應了。

可是,這是柏林,德國最大的城市,擁有五、六十萬同志的同志大本營,被稱為歐洲最大的一個同志城市,每年的同志遊行是城市的一大慶點,連市長都是同志的德國的首都。

在柏林這個百花齊放的城市,幾乎天天都有示威(有共產黨 / 左 / 右派的示威,有基督教 / 天主教 / 猶太教 / 回教 / 某某某某教的示威,有不滿這個/ 那個 / 和自己有關 / 和自己無關的示威,還有為了示威而示威的示威,有時是不知不覺 / 不知怎麼跑到示威隊伍裡的示威),真的沒有多少個人會停下來看這麼一個布條。

真正讓我吃驚的是,這布條上的每一個字眼,都充滿了無盡的怨氣,恨意。「你們這些變態的都去死,都下地獄吧!」,這就是布條上的意思。

宗教不是都在說「愛」嗎?怎麼「愛」在這個虔誠老人(我願意相信他是虔誠的)的身上竟然這一刻一點也看不到了?何必一定要自己不喜歡的人下地獄。要這麼地咒一個人是需要多大的恨意啊!假如我們都同意宗教是宣揚「愛」的場所,那麼這樣的恨意就不應該在任何一個宗教徒身上出現。

離開國會大廈時,我一直忘不了這老人充滿恨意的眼神。我希望他有一天可以放下這些恨意。因為我們可以不同意別人的很多立場(如宗教立場、政治立場、文化立場),何必一定要讓對方去死呢?而且,放下之後,解放的是自己,是把自己從無盡的仇恨中解放出來。

做人會因此而快樂多了。




作為一個基督教為主要宗教的國家,在柏林發生這樣的事是讓人們比較容易理解的,因為在我們的世界裡,主流打壓非主流是一件很常見的事。

可是,在亞洲,特別是在大馬,基督教在大馬所有宗教裡,是次要的次要。理論上,大馬的基督教團體應該是對異己有更大的容忍度,因為,做為一個社會上的少數團體,不斷的受到主流宗教團體的打壓,處處受到限制(大馬的基督教團體的的確確也遭遇了這樣的情況)。

所以,人們很自然的以為大馬的基督教徒應該是一群對同志很友善的群體。

實際情況是:大馬基督教團體是對同志最不友善的一個。

個人在同志支撐工作上與大馬的大部分宗教團體的接觸上,感覺最差的就是基督教團體。這麼多的接觸中,除了一次例外(還是在14年前),其他的基督教徒都是兇巴巴的,恨不得把我們打下地獄。

這些兇狠的人,很多是擁有很高正規教育的知識分子。可是這並不阻礙他們對同志的打壓。相反的,這讓他們對同志打壓時更如虎添翼。

在與基督教徒交手的時候,我常常說以下的這番話:「基督教在很多亞洲國家是屬於少數團體,少數團體理應更理解少數團體的困境,更能體諒少數團體的痛苦。假如少數團體不能體諒更少數團體,反而一味的打壓,除了「撿軟的吃」,除了缺少人類的「同理心」,我找不出一個可以說服我的理由來認同你們的做法。」

「假如你們認為你們對同志的打壓是合情合理的,就因為你們的聖經如是說過,那麼,你們準備回教與佛教也對你們如是的打壓,因為,他們相對你們來說,他們是大多數,在他們的信念裡,很多時候是與基督教對立的。所以,他們有權力叫你們下地獄,有權力讓每個人向你們扔石頭。」

我理解很多基督教徒認為聖經說過同性戀是罪,也相信同性戀是錯的。所以他們不能接受同性戀。可是,今天已經不是基督教「一家天下」的時候了,特別在亞洲就更不是。今天我們在說「包容」,我們「包容」你在宗教和我們的不同,我們在「容忍」你們的神和我們的不同,我們「接受」你們在靈性上和我們的差異,可是,你們呢?

回教在大馬對同志的打壓我還可以「諒解」,因為他們是大多數;當你是大多數的時候,人們往往就不去用腦想,腦就「生鏽」了。

可是,當一個少數中的少數這樣做的時候,我就只能:唉……,很無奈地,長長地嘆一口氣。

你還能說甚麼?

我想,我真的不應該,不需要寫太多。這麼少數的少數,套一個朋友的話:「我連認識帥哥的時間都不夠了,哪來時間想他們怎麼想?」


注(1):本文沒有冒犯基督教的同志朋友的意思,可是我真的不在意冒犯「不上道」的基督教徒。本文不針對宗教,本文在針對人。

注(2):就是喜歡大陸這一點,沒有了宗教的約束,同志又少了一個下地獄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