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Aug 2009

校園霸凌;兒少同志議題──台灣性別平等教育法五週年總體檢

校園霸凌仍不斷,跨性別學生深受害;國小沒有同性戀?忽視兒少同志議題分享

校園霸凌仍不斷,跨性別學生深受害

每當校園發生校園霸凌事件時,媒體、家長及社會總是在問「為何單純的學生會作出傷害其他學生的暴力行為?」在事情發生的當天,大家總是把焦點放在施暴學生的個人人格特質與歸究於家庭功能不健全的因素上,而這樣片面的歸因,只是加深了社會大眾對於多元家庭的偏見,而無助於改變台灣校園中層出不窮的霸凌事件。

而施行了五年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為何無法改變這的現象?

根深蒂固依生理兩性作分隔的觀念是最大的元兇!

無論是依生理性別而規定的制服政策(男藍色,女粉紅色),還是教師在教育現場中傳遞出的性別刻板劃分(女生要有女生樣,男生要Man不要哭),還有強迫每個人皆是異性戀的性別盲,皆不斷的壓迫多元性別的展現,而其中最大的受害者,常是具有跨越男女二分規則的學生(如陰柔氣質的男學生、陽剛特質的女學生、跨性別學生),他/她們的身體彷彿被社會那一條性別界線狠狠劃過,只因為其性別氣質或身體不符合社會的規定。

而在社會、學校整體制度的默許下,大多數學生們根本無從學習尊重性別多元、接納不同身體意象、理解不同生命之美,學生自小便看見社會如何壓迫性別特質不同的人,進而也學習到如何使用言語及肢體暴力,來對待與他們不同的跨性別學生。

如何減少校園霸凌事件?我們建議除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母法精神,鼓勵教育工作者學習多元性別文化,並應具有批判教育之精神,對於限制、框固多元性別之教育政策、校規提出改善之意見與行動,讓教育工作者成為「支持多元性別展現的教育者」而非限制者,方能幫助更多學校了解性別、尊重多元。




國小沒有同性戀?忽視兒少同志議題
生命正美好,不應浪費在壓抑性向與自我困惑中──同志教育應從國小開始!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明定國民小學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第18條又強調教材編列應呈現多元性別觀點。然而性別平等法實施的這5年來,各團體在校園推動性別平等的共同經驗,卻發現強調多元性別的同志教育最多只能進入國中,一旦面對國小,往往就像遇上一堵隱形牆,無門可入。

以同志諮詢熱線行之有年到各級學校談同志與多元性別議題的工作為例,去年演講量早已達到322場,平均每天接近一場。但在這322場中,國小場次只有6場,且對象都是教職員,相較於對國中的74場、高中的144場,國小場數明顯低落。

為什麼會這樣?當各級國高中逐漸意識到多元性別與同志教育的重要,面對性別意識啟蒙最關鍵的學齡兒童,國民小學卻對性別多元教育依然漠然不覺、無視如故。是罔顧性別等教育法的立法精神,還是認為國小生根本不可能是同志?

然而當熱線面對大眾演講,每每必問台下:你第一次有心動感覺是什麼時候?這幾年下來的經驗,台下聽眾不分性傾向,至少有30%在國小時期有了情竇初開的青澀感受。按照同志站人口的10%的比例,也就是至少有3%的學生,在小學時就因為初戀而意識到自己性傾向的不一樣。在國小學校全面封殺同志資訊的鴕鳥心態下,這些同志學生沒有同志典範可定位自己,延誤自我認同的機會、錯失自然發展的可能,在社會無所不在的污名下,困惑成長。

同志社群的成長經驗中,總是充斥著「不知道自己是誰」的孤單、認為「自己是異類」的恐懼,或面對同儕不自覺的性別語言霸凌,甚至承受來自師長毫無性別意識的傷害與誤導,一切只是因為校方堅稱國小同志不存在,讓他們失去成為自己的機會。

試想著一個遠景,未來當一個小四學生,默默喜歡上了同班同學,他唯一需要煩惱的,不是「我會不會不正常」、「我為什麼跟別人不一樣」,不是「為什麼只有我是同志」、「我可不可以不要當同志」,他的唯一煩惱應該只有「該如何告白?」、「他會不會也愛我?」

青春甜美,情事正夯,生命應該運用在生活經驗的累積,自我發展的成就,而不應該浪費在性傾向的自我困惑與自我否定。教育的目的正是幫助學生成就自己、自我發展,由此我們大聲呼籲,同志與性別多元的教育不應在國小性別教育中消音,更期待校方能有更積極的行動魄力!


本文撰稿人:
鄭智偉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祕書長
許欣瑞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