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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Nov 2009

「娘不娘有差?」: HIV醫學知識與病歷書寫中的恐同意識

「娘的特質」可以視為感染HIV的「風險因子」嗎?醫學的訓練不只是要教導學生如何治療或是診斷愛滋病患,更重要的是,要如何理解我們所信任的醫學知識,竟然可以如此「政治」。是否「教學門診」真的可以進行具有性/別意識的教學?娘不娘真的有差嗎?我們確實需要謙卑地傾聽更多的聲音。

一、 與「性向」何干?
 
當我還是一名實習醫師時,曾經做過一個非正式的調查,以企圖瞭解台灣的醫師當中,若將「同性戀」視為HIV感染的風險因子,那麼,他們究竟要如何進行相關病歷的書寫呢?果不其然,調查的結果相當令人失望。以某醫學中心感染科教學門診的A病患病歷中的「主觀描述」(subjective, S)為例:
 
S (Subjective, 主觀描述):
(病史獲取對象:病患本人)

CC (chief complaint主訴):
REFERRED FOR HIV SCREEN

PI (present illness現在病史):
no history of homosexuality,
no IV drug abuse or transfusion

PH (past history過去病史):
no previous systemic illness or major operation.
no recent travel history,
no allergy history.
no smoking or drinking.
no significant family history.
 
上述病歷中的A病患是一位前往某醫學中心教學門診求診的年輕男性,由於在其他醫院驗出了HIV的抗體檢查陽性反應,因而被轉診到該醫學中心作進一步的檢查。該中心的感染科主任問了他下列的幾個問題後,便完成A病患的病歷撰寫:
 
你是同性戀嗎?還是雙性戀?有沒有輸過血?有施打毒品嗎?
 
上述問題的荒謬處在於,一個人之所以感染HIV,與其性向無關,而是有沒有暴露在「風險因子」(risk factor)之下,亦即,有無與HIV帶原者進行「毫無保護措施」的性行為及其他體液交換等行為,因此,上述病歷中的「history of homosexuality」字眼,其本身就是一個相當怪異的標示。即便翻開英文醫學教科書Harrison’s Principles of Internal Medicine (2008),我們也發現到,該書並未出現「history of homosexuality」字眼,而是以「men-to-men sexual contact」(或簡稱MSM[1]呈現,若其同時為「禁藥施用者」,則另以「MSM with drug uses」指涉之,甚而過去經常被使用的「intravenous drug abuser (IVDA)」(靜脈藥品濫用者)一辭,也改以「injection drug users(IDU)」(注射藥物使用者)取代之(Fauci et al., 2008: 1142-1143)。再者,我對此一教科書進行版本的比較後發現,最早出現「愛滋病」一辭的是1983年問世的第10版,當時該版本表示,所有的患者幾乎全是同性戀者(homosexual)或藥物濫用者(drug abuser)或兩者皆是(Petersdorf et al., 1983: 361)。在1987年所問世的第11版則增列了「男雙性戀者」(bisexual men)(Braunwald et al., 1987: 1393)。

值得注意的是,1994年的第13版問世後,雖然前面的感染途徑仍敘述為男同性戀接觸(homosexual contact)(Isselbacher et al., 1994: 1569),但同章的其他段落,則出現了不一致的突破:「MSM」一辭開始出現,雖然他們所出現的脈絡是在外部資料(美國疾病管制局所統計的表格)。一項令人注目的突破則發生在2001年所問世的第15版的相同段落,其被改成「男男性行為」(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Fauci et al., 2001: 1855)。而最新的2008年的第17版,其相同的段落敘述則改為「男男性接觸」(men-to-men sexual contact)(Fauci et al., 2008: 1142-1143)。

然而,更值得留意的是,當此書被以在地語言(中文繁體字)進行翻譯時,第15版的《哈里遜內科學》中文版,在內文卻出現與英語學界不同的稱法,如相同英語教科書已修改成為「MSM」的部分,中文卻依舊翻譯為「同性戀者」(Braunwald等主編,吳德朗譯,2006)。而在「禁藥使用者」版本比較上,在1994年的第13版是第一次使用IDU(Isselbacher et al., 1994: 1570),放棄了之前所使用的「靜脈藥品濫用者」(intravenous drug abuser),同樣在地的第15版的《哈里遜內科學》中文版,仍以「靜脈使用毒品者」(Braunwald等主編,吳德朗譯,2006),亦呈現了翻譯上的不一致,也似乎凸顯出英語學界與在地學界對某些涉及HIV感染「風險因子」的專有名辭的詮釋上的落差。

當英語學界所生產的醫學教科書,在指涉「性少數者」及「禁藥使用者」的專業用語使用上,似乎已透顯出若干程度的「進步性」時,在地的醫學界,不論是在翻譯上或是在統計資料呈現上,卻仍然普遍地將「(男)同性戀及雙性戀」視為HIV感染的「風險因子」,並以「濫用(或毒癮者)」(abuse)一辭污名化「禁藥使用者」[2]。雖然有一位資深的感染科主任曾提及,「現在醫學界已習慣用MSM來稱呼這些(男同性戀)性行為」,而他個人認為,這樣會顯得「比較專業而明確(specific)」,但我想他自己可能也不了解為何會有這樣的轉變。關於此一轉變,我認為,與其說是來自一群醫師們的專業、倫理的自覺,不如說是受到愛滋人權團體的長期呼籲的影響。
 

二、「娘化/同性戀化」的HIV感染率
 
許多曾經有在感染科就診經驗的同志們表示,醫師們往往會直接了當地問他們:『你是跟男生發生性行為?還是跟女生?』,這群醫師們似乎只想以此種「交差了事」的詢問形式,以便能在病歷表上迅速地載明MSM或MSW(men who have sex with women)。這或許與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以下簡稱疾管局)每月製作的愛滋通報統計資料有所關連,因為該通報統計資料報表明顯地列出,某些型態的性行為實踐者可歸列為性病感染的高危險群,但值得留意的是,疾管局所使用的辭彙非但過時,更是充滿歧視性,例如該局依舊將同性戀/雙性戀等性少數化約為危險性行為實踐者(見HIV/AIDS統計月報表。疾管局)。此外,根據現行法令,一旦檢驗報告呈現陽性反應,醫師必需直接以門診記錄,立即通報疾管局。

我個人在醫界的長期觀察顯示,在一些醫學中心的感染科科務會議中,相關的與會人員也都是直接將(男)同性戀及雙性戀扣連著HIV,無人覺得有何不妥。在討論一些HIV陽性反應的案例時,某醫師甚至曾直接脫口而出:「他是gay」,緊接而來的則是一陣「嘿嘿嘿」的詭異笑聲,彷彿該病患的不幸遭遇,對於這群醫學專業人員而言,充其量只是會議餘興的八卦耳語。

當我仔細觀察一些醫師與疑似或確認的愛滋病患之間的互動、對話後,便立即體會到這類詭異笑聲背後的歧視意味。我曾聽聞某位年輕的醫師如此嚷嚷:「某某不說沒關係,等等叫某主任去問一下就知道了?」。這位主任以詢問「history」為理由,迫於他的權威,加上病患又有求於醫師,往往不得不「招認」(他們的同性戀或雙性戀性向)。此一「招認」的動作與其說是源自於醫師們的高超的問診技巧,不如說它是醫病之間的不對等的權力關係下的產物。

某位資深主治醫師看到「雙側肺浸潤合併臨床有喘症狀」的年輕男病人時,便會留意該病患說話時是否會「娘」,懷疑是否有HIV感染?雖然實證醫學曾經證實,男同志社群中的Btm (零號)在每一次的性行為中,感染HIV機率的高於Top(一號)(Winn, 2008),但事實上,男同志們的「性別特質」與其「性愛角色」之間,原本就不存在著一種異性戀主流社會所想當然爾的「一致性」,換言之,有的「零號」往往再現極度陽剛的特質,反之,有些「一號」卻是圈內的「姐妹」。因此,我們應該反過來問,「娘的特質」可以視為感染HIV的「風險因子」嗎?什麼樣的特質會是醫師們所認定的「娘的特質」?「娘的特質」可以等同於「男同性戀」嗎?「娘的特質」就一定不會在「異性戀男性」身上顯露出來嗎?
 

三、歧視比病毒還可怕
 
Erving Goffman在《Stigma: Notes on the Management of Spoiled Identity》(1963)一書中提到,在社會交往之中,會把異常的屬性被揭露而受到注意,而將這個完整的普通人用看扁成為一個玷污的人,成為「明顯遭貶抑的人」,成為污名(Goffman, 1963: 3)。如此一來,陰陽人、性變態、娼妓等都不是完整的人;透過互動,其他人運用各種有意甚或無意的歧視,剝奪她/他們的生活機會。

在地的醫學院也有「疾病、病痛與社會」[3]的相關課程安排。在一堂關於HIV/AIDS的課程中,該課程講師提及某個社會對HIV/AIDS的迷思:「只要品行端正,不亂搞性關係,就不會得到愛滋,因此,得到愛滋病的人,不論是同性戀或是異性戀,必然是品德有問題的人」,但值得關注的是,在對於上述迷思進行駁斥時,該講師竟然說道:「許多女性病患是因丈夫在外拈花惹草染病的,再回家傳染給妻子的,妻子雖然品德無瑕疵,照樣得病,此外,遭強暴的個案,血友病友、醫護人員因針扎得到的感染,遭輸血感染的個案,均和品德無關」。這句話背後的意思難道是,那些所謂「不檢點」的人,就有『道德瑕疵』,就該『罪有應得』?

歧視既然是社會文化的產物,便無法憑藉著科學或是流行病學就能夠消弭。醫學院推出這類認識疾病污名與社會歧視課程,其立意雖良善,殊不知以科學去瞭解疾病的單一觀點,非但無法制止污名與排斥,更是讓流竄的污名知識穿上了更美麗的糖衣。

回到首段所提及的該次教學門診,當A病患離開後,主治醫師如此告訴我們這群實習醫師:
 
如果遇到HIV抗體試驗陽性的病人,「我們的經驗」如果病人都是「正常」:沒有同性戀呀,毒品濫用呀。大概只有十分之一最後的西方點墨實驗會陽性,會證實感染HIV。反之,如果有『不正常』的行為,抗體陽性幾乎就都有感染HIV了。
 
這乍看像是『街頭流行病學』的經驗,在仔細翻過教科書《Harrison’s Principles of Internal Medicine》(2008)後,發現它也提到,低風險族群(low risk population),像是志願捐血者(volunteer blood donor),的確免疫抗體試驗的專一性(specificity)較低,大概只有10%會證實為HIV感染,其他都是偽陽性(Fauci et al., 2008: 1165)。我認為,這類的流行病學資料其實是畫蛇添足:原因並不在高或低風險族群所造成的專一性的差異,而是在於低風險族群本來流行率就低,所以在偽陽性的機會當然比高風險族群較高。此外,這位主治醫師所謂「如果有『不正常』的行為,抗體陽性幾乎就都有感染HIV了」,更是醫學教科書上所未曾提及。更令人擔心的是,如此的資料很容易內化成為某種差異,在基因醫學成為主流的時代裡,好像成為某種生物上的差異,甚至成為新的污名或是歧視,最後則再現為醫學教科書上的「他者」。

在地的教學門診,將「正常」、「不正常」的過渡解釋,以取代高低風險,並透過性的常態化攻略,轉化成為「正常」、「不正常」的行為。並且透過「正常的行為」來問題化「不正常的行為」,以作為一面「照妖鏡」。

看來,醫學的訓練還不只是要教導學生如何治療或是診斷愛滋病患,更重要的是,要如何理解我們所信任的醫學知識,竟然可以如此「政治」。在這個高喊性/別議題要進入醫學院畢業後訓練的時代,面對性/別認同益趨多元的新世代學生(女學生、同志學生、另類男性氣概的學生), 成長於男性主導文化的醫學系老師該如何回應?(引用吳嘉苓, 2007)是否「教學門診」真的可以進行具有性/別意識的教學?娘不娘真的有差嗎?我們確實需要謙卑地傾聽更多的聲音。
 
 
參考書目:
 
Braunwald, Eugene; Isselbacher, K.J.; Petersdorf, R.G.; Wilson, J.D.; Martin, J.B., Fauci, A.S. (1987), Harrison’s Principles of Internal Medicine 11th edition, New York : McGraw-Hill.

Braunwald, Eugene等主編,吳德朗譯(2006),《哈里遜內科學15th edition》,台北市:合記圖書。

Fauci Anthony; Kaper, Dennis; Hauser, Stephen; Longo, Dan;. Jameson, J. (2001), Harrison’s Principles of Internal Medicine 15th edition, New York : McGraw-Hill.

Fauci, Anthony S.; Braunwald, Eugene; Kasper, Dennis L.; Hauser, Stephen L.; Longo, J. Larry; Jameson, J. Larry; Loscalzo, Joseph (2008), Harrison’s Principles of Internal Medicin 17th edition, Dubuque, IA: McGraw-Hill Professional.

Goffman, Erving (1963), Stigma: Notes on the Management of Spoiled Identity,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Inc.

Isselbacher, Kurt J; Braunwald, E.; Petersdorf, R.G.; Wilson, J.D.; Martin, J.B.; Fauci, A.S.; Kapser, D.L. (1994), Harrison’s Principles of Internal Medicine 13th edition, New York : McGraw-Hill.

Petersdorf, Robert G.; Adams, R.D.; Braunwald, E.; Isselbacher, K.J.; Wilson, J.D.; Martin, J.B. (1983), Harrison’s Principles of Internal Medicine 10th edition, New York : McGraw-Hill.

Winn, Robert J. (2008), Common Sexual Health Issues in Men, Primary Care: Clinics in Office Practice,Volume 33, Issue 1.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HIV/AIDS統計月報表,2009.07.05取自: http://www.cdc.gov.tw/ct.asp?xItem=11234&CtNode=1095&mp=220。

吳嘉苓(2007),《醫療專業與性別分工》,發表於「性別與醫療之醫學教育工作坊:培養具性別意識之醫療人」。台北: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2007年5月12日。




[1] 在美國疾病管制局的網頁中,提到了為何使用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簡稱MSM),而非使用同性戀性行為。因傳染途徑只是男男的性行為,而不是這些男性的自我認同為何:同志,雙性戀或異性戀(gay, bisexual or heterosexual),請見http://www.cdc.gov/hiv/topics/msm/index.htm。

[2] 相關統計資料,2009.07.05取自:
http://www.cdc.gov.tw/ct.asp?xItem=11234&CtNode=1095&mp=220。在筆者撰寫本文的同時,發現2009.03.31所發佈的HIV/AIDS月報表,也第一次以「注射藥癮者」取代「毒癮者」來稱呼此感染族群。

[3] 國立台灣大學疾病、病痛與社會課程上課大綱(2007),
https://ceiba.ntu.edu.tw/modules/index.php?csn=576560&default_fun=syllabus&current_lang=chinese


本文作者張廷碩,國防醫學院醫學系畢業,目前軍中服務。

本文原載:《文化研究月報》第94期 2009/7/25出版之「科技、消費與同志政略」專題
其他文章和內容請見:
http://hermes.hrc.ntu.edu.tw/csa/journal/index.asp?Period=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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