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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Apr 2008

認識,不代表既是朋友

我們身旁出現的人與我們之間的各種關係都是極為微妙的,而其中稱之為「朋友」的最為微妙。

歌曲聯想:
光年
演唱:李聖傑
專輯:收放自如
出版:ZOOMMUZIK
(2008年)
凡舉認識之人,許 多人則稱之為朋友,這稱呼則屬於統稱,而當中絕大多數最基本的認識僅是彼此的名字或在哪兒高就罷了,既是關係較普通的友人;有些較投機和比較有緣的,兩人之關係則慢慢演變成為真正所謂的朋友。

我身邊出現的人不少,而真正被視為朋友的不多,連普通朋友都稱不上,多數則視為「認識」。不是我不喜歡交友,只是我選擇謹慎。對於「朋友」這字眼,我向來的態度是慎重的,凡舉點頭之交、話不投機的,我僅列入「認識」的行列內,說他們是「朋友」總顯得非常牽強,實際上他們確實和「朋友」這稱呼真的扯不上邊。

所謂「認識」的,多數都沒有保持聯絡(即使有也不會聯絡),頂多僅是碰面時點個頭了事。有些連名字都不怎麼記得只認得對方的臉孔,絕大多數此類「認識」的則在自己的記憶中蒙上塵埃,這全然不是刻意的,是彼此連最基本的共同記憶都建立不起來。

常聽許 多人將一些剛認識或「所謂認識」的人稱之為「朋友」,至於其關係是否足以稱之為朋友,則相當模糊,而今仍有「四海皆兄弟」的想法其實是何等一廂情愿的認知。

「勒……你那個朋友啊,那個上次在XXX碰到的那一位……」

「哪一位啊?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擓頭抓癢,努力地將對方的樣子拼湊出來……

「那位個子高長得像頭大熊的那位……」。繼續擓頭,八丈金剛摸不著頭緒,回了句:「沒印象……」

這種情形想必你一定碰過,若硬性將那位沒印象的或一些自己都不熟的視為朋友,那「朋友」這名詞則顯得異常隨便,連最基本的友情都沒有,絲毫價值都沒有。

所以認識,不代表既是朋友。

當年紀尚輕或青春少艾時期,所認識的人全部統稱為「朋友」,反正都玩在一起尋開心聊心事,以「當下」之感覺為前提,身旁有伴即可,往後會否繼續交往根本就不是重點。

也許 你是那種經常在娛樂場所走動,身邊總圍繞著一狗票的點頭之交及酒肉友人,走到何處都有人打招呼或甚麼的,熱情親切交頭接耳有說有笑,看似熟絡其實根本都不知道對方是誰。

出來夜店混的,主要目的是把酒言歡,誰是主角不重要,能喝能玩,喝完各自作鳥獸散。只要一段日子不出現,再次復出現身,那一狗票的點頭之交及酒肉友人早已視你為陌路,比翻臉如翻書,甚麼朋不朋友的,他們根本就不曾視你為朋友。

有些人是他人生命中永遠的過客,尤其是在海外工作時或背包旅游時所遇到的,大家即使想盡法子保持聯絡,但總是會有些脫拍跟不上步伐的無奈;有些朋友是有時效性的,時間一到即會消失得無影無蹤,比過客還要過客。彼此是真心去發展一段友誼,同時也在彼此的生命中占有一席之地,只是一些因素讓彼此必須從彼此之生命中被抽離。

稍有年紀或較懂得人情世故後,身邊有一兩個保持往來的真心知交就足以將那上千百個不知其背景或姓名的點頭之交給比下去。朋友根本不需用量來計,人生中能遇上一兩個摯友就真的夠了,那是自己修來的福氣。

寫到這裡,一定有人以為我是在雞蛋裡挑骨頭,生活中能多交些朋友總是件好事,何必太過於計較其稱呼和定義,若尺寸太過分明顯示自己沒有度量,何以在意那麼多。(若你真有如此看法,我也不會和你爭論,大家對「朋友」的定義各持己見屬正常。)

之所以會寫這篇文章,是因為身邊有一群讓我相當感動的朋友,感謝他們一路來對我的信任、關愛、鼓勵以及支持,甚至於在緊要時拔刀相助,於金錢上給予協助讓我渡過難關。靠寫作糊口真的不是別人想像般的愜意,感謝我身旁的這群朋友讓我有繼續寫下去力量。

能認識到你們,三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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