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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Dec 2011

一札寄不出去的信(2):你的遺囑

鐘鐘,我現在才知道,原來在你母親的眼裡,我們18年的生活,原來都不是一回事,原來我還是外人。

我瘋狂愛著的鐘鐘,

你火化的那個晚上,你妹妹給我來了電話,說你母親叫我到律師事務所去,談關於你的遺囑。

我說:「在你哥哥的葬禮上,我們不是都談論了嗎?」

你妹妹說:「母親還是希望在律師前面把事情說清楚。」

我沒有反對,當下就只是想躺下來,讓悲傷疲憊的心有一個休息的空間。

既然老人家覺得必須做,就做吧。

第二天一早踩進律師事務所,發現你全家人都來了;你父母,兩個姐妹,還有她們的丈夫;我就知道,應該不是一次愉快的對話了。

律師是你的朋友,是你家人在你的葬禮上認識的。

大家坐了下來,我把你的遺囑交到你律師朋友的手裡,他才說了門面話,你母親就說話了。她很冷的說:你去世後,她要拿回她孩子的財產,她把她認為屬於她孩子的東西一一數了出來,還說,孩子沒了,她最少必須得回她應該得到的東西。

我眼淚當下來就流了出來,我連話都說不上來,只能低下頭,讓眼淚瘋狂的流著。

到我說得上話了,我說:鐘鐘昨天才火化,為什麼我們必須這樣溝通?真的沒有其他的方式解決錢的問題了嗎?我們不是一家人了嗎?鐘鐘要是看到我們為了錢的問題這樣講話,他會怎麼地痛?

你姐夫還沒讓我喘過氣來,就開始插話了。我不知道他說了什麼,我只意識到那是一些很難聽的話。我想,要是你就坐在我的身邊看到這樣的情況,你也一定會很難過,很生氣的。

你在生的時候,我們總是每隔一個多月就回你老家一次;你父母也每隔兩個月就來我們家住上一個星期;18年下來,想想我和你們家人見面的次數還少嗎?

我雖然不是很會討好你家人,可是我也不會說錯話。知道他們一直對我們的關係感覺不好,覺得你應該結婚有孩子,覺得是我讓你走上同志的道路。所以,我也就絕不讓他們在親友面前感覺尷尬。

18年的相處,我們還不算家人嗎?

可是,這18年的關係,看來還是不足夠的,情況是很僵的:我傷心得回答不了他們的問題,他們卻還是七嘴八舌的在說話。

你的律師朋友忽然發話;很嚴厲,很大聲的對著你姐夫喊到:「麻煩你馬上給我離開這裡。你是和這件事情是沒有關係的,你不應該留在這裡。請出去!」

你家人都呆著了,你姐夫也卡著不知如何是好。

他還沒有回過神來,你的律師朋友再說一次:「請馬上出去。」他才憤憤不平的離開。

你家人還沒回過神來,律師說話了:根據你的遺囑,我是你財產的唯一合法繼承人;我是可以不需要把你的財產和任何人分享的。假如我願意和其他人分享,這是我的善意。

你最喜歡的小妹發話了:她是知道你的遺囑是把財產留給我的,她覺得你母親也不是要逼我把錢都拿出來。由於我們之前每個月都會定時的給錢老人家作生活費,現在你離開了,老人家便擔心往後的生活費。

她丈夫也說話:大家也只是擔心老人家,希望他們接下來的日子在金錢上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你母親說話也許是重了些,那是因為失去孩子的痛還在,所以,希望我不會見怪。

你母親聽到這些話,又開始哭了。

我說:我明白大家的心情,我也不怪大家說話的語氣。我知道大家在這件事情上都不容易。我只希望,大家可以好好的,像一家人地好好談。我相信鐘鐘就坐我們身邊,我不想讓鐘鐘看到我們為了錢而鬧到這樣的場面。

我繼續說:雖然鐘鐘把錢都給了我,可是家裡要錢,我還是會把錢分出去的。

我讓你家人把他們要的數目說了出來,我把能給的,都給了。

走出律師事務所,和你家人道路別,安慰你父母,讓他們別再傷心。可是,在回我們家的路上,眼淚就沒有停止過地往下流。我想,你在我身邊看著我這樣難過,你也一定很傷心。

可是,鐘鐘,你離開就已經讓我夠傷心了,我還必須面對你離開後所留下的,沒完沒了的事物。每一次處理這些事物,你離開的傷痛就又被掀開一回。

你離開後,你留下的錢便變成我必須面對的最大傷痛了。我必須不斷的到律師樓去,然後是法庭,把你名下的一切財物轉換名字。就只是這個程序,就花了半年的時間。

還有商業注冊局,退休基金局,銀行,保險公司等等,都好像是沒完沒了的事。

你的律師朋友說了,要不是因為你立了遺囑,我的情況會非常的難搞。加上你在生的時候,我就從來不管錢的事。錢總是都丟給你,而你又把我們的錢理得妥妥當當的。

要不是你立了遺囑,我可能連我放在你名下的錢財都再也不是我的了。當然,我還能繼續工作,生活也還是不會成太大的問題的。可是,失去你已經是夠讓我傷痛,還必須為錢的事情煩,就更不容易了。

你母親在你去世後一個月忽然來了電話,問我什麼時候可以拿到她的那筆錢。

我說,手續是需要一段時間的。律師之前就說過需要半年的時間。要是她還是要知道更進一步的詳情,可以給律師樓打個電話,他們會有最當下的進展。

你母親說:「我怎麼知道律師會不會騙我,他們都是你的朋友,當然就幫著你咯。」

我在電話的另一邊就流下了眼淚。

鐘鐘,我現在才知道,原來在你母親的眼裡,我們18年的生活,原來都不是一回事,原來我還是外人。

我不怪你家人,就算你母親說了這些話,我也不怪她。她始終還是鄉下人,而且還是老一輩的,讓她了解我們的關係還是有困難的。他們能夠做到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不出聲,就已經很好了,還能再強求什麼?

讓我最感動的是你妹妹和妹夫。他們總是擔心我會做什麼傻事,總是擔心我會為了錢的事把自己挨壞了。每次來電,都叫我別太傷心,別累壞了。接他們的電話,卻又讓我更加傷心,因為這讓我更加的想你。

前兩個星期,終於把一切跟錢有關係的事情都搞定了,心情也平定了很多。假如要說怎麼感謝的話,說真的,鐘鐘,真的感謝你在10多年前,堅持我們必須把遺囑都做好,讓我在你走了之後,在我極度悲痛之餘,不需要再為錢財的問題,把自己推到另一個更高的傷痛點。

謝謝你,鐘鐘。雖然你都走了半年,我還是一樣瘋狂的愛著你,想著你。


歡迎與作者電郵交流:panpuan@hotmail.com


編按:與Fridae專欄作家大潘相愛18年的伴侶鐘鐘,今年初因急症驟逝,此文為大潘在多月後心情平伏時寫下的文章。大潘與鐘鐘相戀同居的生活點滴,紀錄在大潘早前寫作的「我和鐘鐘的故事」系列文章,曾在Fridae獨家發表,請進入文末連接閱讀。

讀者回應

1. 2012-01-04 13:11  
記得美好的相處時光
放下不愉快的記憶吧
2. 2012-01-20 01:37  
講起伴侶去世, 我也有經歷過.

2000年5月, 我同居男朋友馬松生(Martin)因教書工作太大壓力, 跳樓死亡, 終年只有29歲, 當我從他妹妹口中得知死訊的時候, 我覺得很愕然, 我在想, 為甚麼他要用跳樓這個方法去結束自己生命呢? 他家人也覺得很奇怪和愕然, 不過, 事情已經發生了, 我和他家人也要接受這個事實.

在守靈夜, 我步入殯儀館最大面積之靈堂(可以容納800人)的時候, 男朋友的家人見到我, 我就很急地上前跟他們打招呼和慰問, 家人就叫我向男朋友的遺照點哀和上香, 跟著伯母叫子女陪我入後廳(擺放遺體的地方)看男朋友的遺體(伯母想我看完之後才請法師用聖水曬淨和封棺), 當我返回靈堂的時候, 伯母就叫我跟他們一起坐家屬座位, 法事儀式不用講, 因為男朋友的喪禮是採用道教儀式進行, 過程非常複雜, 到整個儀式完畢之後, 過了一會兒, 在場的來賓慢慢地離開, 而我就上前跟男朋友的家人閒談, 伯母就叫我第二天早一點來靈堂跟車去火葬場, 送男朋友最後一程.

第二天出殯日, 我很早就到了靈堂及跟車上火葬場, 在告別禮堂進行簡單祭祀儀式, 跟著由家人按掣, 棺木就隨即進入火化爐, 一股輕煙, 就將我男朋友的遺體燒成灰燼了, 整個儀式就正式完成了. 伯母叫我跟她們家人去素食館吃解慰午餐, 伯母叫我跟她一起坐, 在席間, 伯母說很開心見到我, 很高興認識我, 她知道我很愛男朋友, 她還跟我很深入的傾談. 這件喪事在輕鬆的氣氛結束了!

*註: 男朋友於今年5月是逝世12周年紀念.
3. 2012-02-17 03:22  
好感动啊,希望同志婚姻尽快合法话,这不仅仅是财产的保证,更是一种可以对对方尽心尽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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