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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Dec 2016

台湾立法机关又向婚姻平权迈出了一大步v

在立法院外的支持与反对同性婚姻两派的争论中,同性婚姻法案通过了一读。

台湾立法院于周一26日初审通过婚姻平权的"民法"修正草案,台湾或在亚洲率先承认同性婚姻。

成千上万的抗议者聚集在立法院外,只有一条狭窄的警戒线将支持者和那些反对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分开。

该法案将于4月底由朝野各方进行辩论,该修正草案后续仍须进行政党协商并经表决。法案将需要通过这个初审,第三读和终读才能最终成为法律。

台现行相关条文规定"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民进党籍"立委"尤美女等人提案将其中"男女"改为"双方",引起争议。另一民进党籍"立委"郭正亮提出修正动议,建议保留原条文,并新增"同性婚约,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当天,草案依照郭正亮所提版本在"立法院"经初审通过。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在当时法案通过委员会审议阶段时就和当时在议会外数千人发表言论。"我们正在为同性恋朋友打开大门,大家都可以表达爱,让每个人都可以幸福。"

"我真的很开心," 38岁的萨缪尔杨(音)向 Nikkei Asia Review说道, ""这项法案最终可以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同性恋群体,减少歧视。"杨表示他从19岁开始,当他和他的家人出柜以后就一直参加同性恋平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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