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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ec 2008

澳洲国会通过同性恋者平等权利的法案

全面消除性倾向歧视,澳大利亚联邦众议院于11月27日通过了这项重要的法案。

11月24日,澳大利亚联邦参议院投票通过了关于同性恋者平等权利的重要法案,法案涉及到上百个与家庭丶社会经济权利相关的不同法律的修改,将在各个方面全面消除性倾向歧视。澳大利亚联邦众议院于11月27日通过了有关法案。

本次法案的名称为《同性关系(联邦法律上的平等待遇──全面法律改革)法案2008》,基于这一法案,事实上的或已合法登记的同性伴侣将在各项联邦法律面前享有与异性配偶同样的平等权利,其中包括同性伴侣可享受联邦政府的健康保障计划丶伴侣退休金继承权丶配偶纳税优惠丶伴侣社会保险丶退役军人伴侣福利丶以及对所抚养的孩子享有与异性父母同样的家长权利等各个方面。

在制定这次涉及广泛的法律修改法案前,政府曾于去年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并由专门委员会提交报告,对现行各项联邦法律中涉及歧视同性恋者的条文进行了汇总。

法案还将被提交到联邦众议院投票,预料将获得通过。这次的法案是在陆克文为总理的工党政府上台后的第一年内提交,也将兑现工党的竞选承诺。一方面几乎所有涉嫌歧视同性恋者或同性伴侣的联邦法律条文都将被修改,另一方面,政府也明确表示目前不承认同性婚姻。

上述法案在投票前已获得各主要党派和议员们的普遍支持,在辩论及投票过程中并未遭遇大的阻碍。在11月26日的参议院辩论中,公开为同性恋者的参议员丶气候变化与水资源部部长黄英贤首先发言指出了有关法案的重要性。


本文原载:爱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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