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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Dec 2012

台北,被同性戀佔領的城市——第十屆台灣同志大遊行

在遊行不斷的台灣,同志遊行算非常歡快闊氣。但是和歐美的同志遊行相比,台灣同志遊行已經儘力嚴肅了。每一個顏色大隊前面都有一輛宣傳車,主持人站在車上,每過幾個路口,就開始回顧台灣同志歷史上的重要事件:被同學欺凌自殺的同志少年,被警察臨時檢查的同志酒吧……,來提醒人們,這不是一個盛大的街頭派對,沉重的歷史並不遙遠。

英國歷史學家艾瑞克·霍布斯鮑姆(Eric Hobsbawm)說,遊行就像一次集體的高潮。同性戀遊行似乎更是如此。隊伍里赤身舞動的男人永遠是鏡頭最愛(偶爾才會有裸露的姑娘出現,和日常生活、也就是異性戀的世界剛好相反),同性戀,這個以「性」為名義而集中起來的群體,有什麼理由不達到集體的高潮呢?

今年10月27日,我參加了台北市的「第十屆台灣同志大遊行」。據主辦方「台灣同志大遊行籌備聯盟」資料顯示,參加者有超過五萬人,也就是說,這是五萬人的集體高潮。因為人數實在太多,為防先頭部隊已到,而糧草還未出發,遊行隊伍先在總統府前面的凱達格蘭大道集合,然後分為兩路,赴台北市東西兩翼,最後回到凱達格蘭大道會合。

我所在的隊伍是「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簡稱同家會)。她們最早是一個有小孩的女同志(簡稱拉媽)社群,後來發展為關注同性戀成家和生養權益的NGO。今年8月,也是她們策劃和主辦了一對女同性戀的佛化婚禮。同家會的經典口號是:「一個媽媽不嫌少,兩個媽媽恰恰好。」走出凱達格蘭大道,一個女孩滿頭大汗地拿起擴音喇叭:「同家會的朋友們,我們一起來對路人喊口號好不好?」「好!」「兩個媽媽不嫌少!」「……」眾人愕然,然後大笑。

在台灣,遊行已不是禁忌,參與者煞費苦心,構思新穎口號、畫面,既表達理念,同時被媒體捕捉,進入公眾視野。有一年,同家會抬出「國父」孫中山的畫像,下拉藍底白字條幅「同志增產報國」。而隊伍里的搖籃車、小朋友,是裸男們吸引眼球唯一的競爭者。

很難想像十年前,第一屆台北的「台灣同志大遊行」只有不到兩千人參加,很多人必須帶上面具,稍微安撫內心的恐懼。而現在,同志遊行常常被批評太主流、太商業化、太像嘉年華。的確,在遊行不斷的台灣,同志遊行算非常歡快闊氣。但是和歐美的同志遊行相比,台灣同志遊行已經儘力嚴肅了。今年每一個顏色大隊前面都有一輛宣傳車,主持人站在車上,每過幾個路口,就開始回顧台灣同志歷史上的重要事件:被同學欺凌自殺的同志少年,被警察臨時檢查的同志酒吧……,來提醒人們,這不是一個盛大的街頭派對,沉重的歷史並不遙遠。



台灣的同志運動開始於1990年代,在此起彼落的社會運動浪潮中,同志運動並不孤立。早期一些重要的同志組織者,是從婦女運動中分離出來,因此「拉拉」在台灣同運中特別的強悍。同時,她(他)們不只關心同運,也出現在婦女運動、工人運動、農民運動、環保運動等各個場合。誰說同性戀只有一種身份?同性戀難道不會是女人、工人、農民……?因此,台北同志遊行中旗幟林立,包括婦女團體、大學社團、環保組織……,這是台灣獨特而令人羨慕的「社運文化」。

遊行所為何來?街頭的五萬人,如何轉變為影響台灣的政治能量,而不是一夕狂歡然後作鳥獸散?不少人認為,同志運動的終點就是「同性婚姻」。

遊行聯盟的總召集人之一小恩說,今年台北同志遊行的口號原本是「婚姻要平權,同志有真愛」,這很容易為一般大眾理解。但是這一口號在5月提出時,遊行聯盟內部引起很大爭議。簡單來說,並非所有的同志都想結婚,事實上背後的問題是:婚姻是幸福的唯一歸宿嗎?同性婚姻是同志運動最終的目標嗎?

提出異議的是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她從事台灣同運將近二十年,思路清晰、辯才一流,是一號風雲人物。她提出,同志遊行並不能代表同志運動,但是遊行必須帶有運動性,能夠挑戰主流價值,才有意思,否則她就不想上街了,而「婚姻要平權、同志有真愛」這個口號太跟主流妥協,暗含了同志都是「好人」,婚姻是幸福的唯一歸宿,對於不想結婚的人來說,這個口號喊不出來。王蘋認為,口號應該要有顛覆性,要改變現有的婚姻制度,讓其真正成為自由的結合——有結婚的自由、也有單身的、離婚的自由。

經過兩三個月的討論,口號更改為「革命婚姻:婚姻平權、伴侶多元」。這個包含了主標題副標題、有點長的口號,在遊行隊伍里召喚了不同的想像。有人想結婚,有人想單身,有人喜歡比婚姻更自由的伴侶制度,有人希望組成多人家庭,等等。

2009年,一些婦女團體和同志團體組成聯盟,試圖推動同性婚姻和伴侶權益法。她們許下豪言,希望能在2016年前在台灣推動通過這一法案。近期這個簡稱為伴侶盟的組織有另一個豪言:發動百萬人聯署,支持佔台灣總人口10%的同志的同性婚姻和伴侶權益(10%,來自性學家李銀河的《同性戀亞文化》,意指總人口中的十分之一是以同性戀傾向為主的,儘管其中有人有過異性戀經驗。)。民進黨的前任黨主席蔡英文和現任黨主席蘇貞昌,都已經公開表示支持這一法案。國民黨則未置一辭。遊行結束後,立委蕭美琴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陳冲,是否支持同姓婚姻?陳冲幾度躲閃後回答,這是一個哲學問題,我沒有研究。蕭美琴立刻回擊,這不是哲學問題,這是公民權,是價值觀。



台北的同志遊行常常碰到颱風,這天卻是大太陽。已經是10月末,夏天突然返回。正午的陽光下,大道上擠滿了古怪熱烈的男男女女,穿過人群,穿過兩邊的目光,人們互相招呼,互相打量。一隊警察站在舞台後面維持秩序,一個中年男人騎着摩托車緩緩駛過,車身寫「神愛世人」,車頭喇叭莊嚴傳道:「上帝創造了我們……」

遊行隊伍按照彩虹顏色編為六個大隊,但是歡快而毫無紀律性的人們非常難以指揮。主持人在台上焦急地請大家儘快出發,不要再拍照不要在大道逗留,否則時間就來不及了。我和我的朋友們在隊伍的末端,站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等大家走完,又等了一個有史以來最漫長的紅燈,出發時已經延遲了半個小時。汗水不停往下流,糊滿眼睛和臉龐。我再次升起「沒有表現欲的人到底幹嗎要來遊行」的念頭。幸好像我這樣沒有耐心又不知所措的人很少,大部分遊行者都很投入。

我回到凱達格蘭大道,暮色降臨,盛筵才剛剛開始。組織者為這一年的遊行準備了很多節目,也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來支持同性戀運動。台北已經號為「亞洲對同志最友善的城市」,來自馬來西亞(在那裡,同性戀還是犯罪)、菲律賓、香港的同志都加入這場狂歡。中國大陸的同志們當然也不例外,很多人每年此時都特地飛來遊行,還有在台灣留學的陸生們——除了反日,他們很少知道遊行的滋味,同性戀的遊行?那更奇特!——在遊行途中,兩個大陸男生不管直彎就親吻起來。

身在此處的遊行,我卻暢想着他處的遊行。站在台北的人潮中,我不禁想像起一次發生在長安街的同志遊行——我應該要如何裝扮,舉什麼樣的旗幟,從哪裡起始、到哪裡結束,圍觀人群會如何對待我而我要怎樣與他們互動……。這真是人群中最孤獨的想像。


本文原載:紐約時報中文網2012年12月10日版 台灣來信欄目


第十屆台灣同志遊行(上)



第十屆台灣同志遊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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